近视眼手术为什么要三思而行?
发布时间: 2022-11-19

近视眼手术为什么要三思而行?

发布时间 2007-5-15来源 黑眼睛浏览

近视眼手术有多种,现行屈光性手术,如准分子激光角膜手术可明显降低近视屈光度,效果肯定。适用于某些异常屈光(如屈光参差等)及有某些特殊需要者。作用与配戴眼镜一样,属光学矫正(对症,非对因)。人眼一经手术便进入了持久存在的病理状态,远期效应尚属未知数。

从功能要求来看,近视眼手术是一种选择性操作,要求很高 只能开好,不能开坏。

对大多数人来说,不顾视近效率及其它视功能("功能性视力")是否会受影响,仅求提高远视力,从长远来看,也许有得有失,甚是得不偿失。何况,人的一生不同时期,对远视力及眼屈光有不同的生理要求。想一劳永逸地提高远视力,从眼科学的角度来看,是片面的。"根治近视"、"永别眼镜"等,均为言过其实。总之,对于近视眼的任何疗法(包括手术),均应了解真相,衡量利弊,比较得失,三思而行。

★手术治疗近视眼要三思而行

现行近视眼激光手术均属屈光性角膜成形术,可明显降低近视屈光度,提高远视力。加上操作快速,立即见效,无明显痛苦,故甚易为患者接受。对于现代眼科学来说,作为一种治疗手段,确有可取之处。如用于矫正屈光参差(双眼屈光不等)、病理性远视眼及散光等屈光异常。但在我国,由于"通过体检关"、"根治近视眼"及"永别眼镜"等极具吸引力的宣传与导向,使得人们不惜高价,踊跃一试。各地竞相引进设备,不少小医院施治患者,亦是数以万计。巨大的经济效益,使近视眼手术在我国风光无限,商业行为远超前于医疗活动及学术研究。国外厂家纷纷看好几亿对象,从而我国已成为世界上近视眼手术的超级市场与试验基地。

2004年年底,从英国传来近视眼激光手术叫停的消息,这对我们手术十分红火的近视眼大国,无疑带来了不小的震惊,并引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对此,我们应如何看待及如何对待呢?

英国开展近视眼手术为时不长,但在有控制地引进设备,有计划地组织专题研究,以及在相对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证下,主管部门不仅主动关注及时发现问题,而且果断作出有利于正常医疗活动及切实保护广大患者利益的决定及采取相应措施,这是一种科学、负责的态度。对热衷者来说,一些信息,至少也是一个有益的提醒。叫停近视眼激光手术的最主要原因是对安全的担心(特别是对手术的长期安全性存在担忧)。国家诊疗标准化研究所通过为期一年的评估,指出现有证据,还不足以支持在国家医疗服务系统中推广此类手术。实际上,同样情况亦见于欧美及亚洲诸国。对于能否常规用于临床,多持保留态度。一个时期以来,已通过多种方式,反复告戒人们,尽管手术作用肯定,但亦不要轻易行事。不久前美国亦有资料指出,手术失败率并非为一些报道中所说的1/1000,而是1/10(而且仅指即时效应,还未包括其它不良后果)。

内行人深知,近视眼的角膜手术是在一个正常眼上操作。因此,只能成功,不可失败。而且人眼一经手术,便进入了持久存在的病理状态。提高或改善远视力不等于治愈了近视眼,近视眼矫治目的有二 近视屈光的光学矫正及近视病变的治疗。现行角膜手术的作用与配戴眼镜的作用一样,均属屈光矫正。但眼镜可以变动调整,而手术则不可逆。手术唯一作用是改善远视力,但远视力仅为人眼视功能的一部分。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讲,在大多数情况下,良好的近视力,比远视力更为重要。而且,不少人在远视力改善后,却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视近功能。对此,患者要有思想准备。而且手术后亦并非能"永别眼镜"。伴随人的一生,眼屈光是一动态变化过程。由于人眼具有特殊的可变性,以及视功能的互补性,因此,为满足对远视力的一时性需要,采取不可逆的方法来改变屈光,而忽略人们在不同年龄期对远视力及屈光有着不同的生理要求,以及对其它视功能的影响,这对大多数近视眼来说,是有得有失,甚至得不偿失。近视眼是一大医学难题,迄今仍停留在认识阶段。采用任何疗法,应当客观及合理衡量得益与风险比值。一些方法尽管效果肯定,但有效性不等于实用性。而且由于为时不长,中远期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包括干预后的屈光稳定性,功能改变实用性,以及可能有的并发症及后遗症等),还来不及作最终评论。作为一种选择性手术,矫治近视眼要警惕双重危险性。其一决定于近视眼本身,其二决定于执行者的态度。而当执行者表现有强烈兴趣时,引起的危害性则更大。对于近视眼手术史上出现的一些教训,人们记忆犹新。在国外,凡因不正确导向,而招致不良后果或伤害,医疗单位及手术者均要依法负责。

近视眼矫治是适应医学与社会需要的一件大事,最近,我国《中华眼科杂志》(2004年第9期)亦戴文呼吁 近视眼祈望合理矫治。眼科工作者有义务正确导向,一些情况要作明确交代,让患者如实了解手术的利弊关系。不能为迎合一些人的特殊需要(如仅为通过体检关)及创造经济效益,而有悖医学伦理学原则(一些国家已有规定,有体检要求标准者,凡经手术后提高的远视力,亦属不合格之列)。面对医学难题,需要敢想敢做,实事求是。决不能牵强浮躁,急功近利。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干预,科学管理(如目前可即对一个时期来的工作作一回顾总结),以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近视眼祈望合理矫治由于片面导向及盲目要求,"恐近病"在我国广泛流行,人们求治心切,我国已是世界上近视眼治疗的超级市场与实验基地。

近视眼矫治目的包括改善远视力、降低屈光度、防止发展及防治合并症。手段包括近视眼矫正(对症)与近视眼治疗(对因)。前者指光学矫正,包括配镜及所有屈光性手术。后者主要为药物等保守治疗(治疗变性及近视并发症)。疗效指标应包括视力、屈光、轴长、其它视功能及主诉满意度等。近视眼的治疗难度很高,目前主要对象应当是变性近视眼(综合疗法),单纯性近视眼首选配镜光学矫正。长期实践表明,单从调节着手,已难解决问题。据其设计的各式各样疗法,难有实效。手术不断改进完善,是眼科治疗学的一大飞跃。但其有效性也不等于实用性,过早列为常规与普及,尚应慎重。屈光手术为一类光学矫正法,仅属对症治疗,不能阻止近视性病理过程的进行。角膜一旦接受手术操作,便进入持久存在的病理状态。衡量得益与风险比值时,不仅要考虑无或少副作用、有可靠的预测性及近远期效果、所进行的过程可逆,而且要讲求视力质量。可能后果,均应实事求是详作交代。人眼是一个极其精密、复杂的生物体,具有特殊的可变性、复原性,以及视功能的互补性。因此,不应忽略人们在不同年龄期对屈光及视力的不同生理需要。特别是为求一时性远视力的提高,而影响其他视功能(尤如视近效率),从长远来看,是有得有失,甚是得不偿失。近视眼治疗中亦应警惕双重危险性 其一决定于近视眼本身,其二决定于执行者的态度,而当执行者表现有强烈兴趣时,引起的危害性则更大。近视眼治疗是适应医学与社会需要的一个重要课题,对待任一探索,既不要轻易肯定,也不应盲目否定。专业人员应当合理导向,不能为迎合一些患者的特殊需要(如仅为通过体检关)及创造经济效益,而有悖医学伦理学原则。作为一类选择性手术,目前不能随意扩大适应症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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