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2-11-19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

作者 admin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点击数 录入时间 2008-4-1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修订的预案分为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信息管理与报告、鼠疫疫情的分级反应、应急反应等级的确认、应急反应的终止及评估、保障措施等内容。预案确立了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工作原则。要求建立国家、省、市(地)、县(市)四级鼠疫监测体系,完善国家鼠疫防治信息管理系统。新预案的主要特点是 一、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预案将人间鼠疫疫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并对分级预警和分级反应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对疫情报告的时间要求、内容要求等均做出相应调整,以提高疫情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二、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发生特别重大鼠疫疫情时,成立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强调各部门之间和各区域之间的密切合作;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规定了四级疫情和四级预警的应急反应措施,强调预案的科学指导和实际操作性;四、新增了应急反应终止和应急工作评估等内容,使预案更加规范;五、明确提出了鼠疫控制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的规定,使相关工作有章可循。

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卫 生 部

1 总则1.1 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鼠疫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1.3 工作原则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强化监测、综合治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原则。1.4 鼠疫疫情分级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危害程度,将人间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1.4.1 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 (1)肺鼠疫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3)发生鼠疫菌强毒株丢失事件。1.4.2 重大鼠疫疫情(Ⅱ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鼠疫疫情(Ⅱ级) (1)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下同)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2)相关联的肺鼠疫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3)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生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市(地)。1.4.3 较大鼠疫疫情(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鼠疫疫情(Ⅲ级) (1)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肺鼠疫或败血症鼠疫病例数1~4例;(2)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腺鼠疫流行,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19例,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市)。1.4.4 一般鼠疫疫情(Ⅳ级)腺鼠疫在1个县(市)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1~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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