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家长问卷调查表(北京市将家长学生意见纳入教师师德考核,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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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家长学生意见纳入教师师德考核,你怎么看

这下好啦,孩子不是班里的第一,差评!孩子没坐在班里最好的位置,差评!孩子没考上清华北大,差评!。。。。。。小样,捏死你!想的往往与最后结果相差很大。别再想当然了,少点折腾,少点评价,少一点乱七八糟的东西。简单点,不要把别人都想的那么坏,可能人与人之间还有点人情味!

北京市教委又出新规: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将采纳家长学生意见对此,你怎么看

据公益中国网站消息:日前,北京市教委相继发布《北京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北京市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文件明确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高校教师严重师德失范将被开除,家长学生意见将纳入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内容。

这是不是新的规定呢?这种规定,是不是应该?如何才能更有操作性呢?下面,三水三心就从这三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第一,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将采纳家长学生意见,并非北京的首创

题主说“北京市教委又出新规”,似乎在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将采纳家长学生意见,是新的规定。事实上,类似的规定,早已经在各地广泛运行。我仔细看了媒体报道的几个师德考核办法,并没有多少新意。

比如说,2018年出台的《济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就明确规定:

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学生、家长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无记名评议打分。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评议时学生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人数的80%,家长参评人数不低于全班学生人数的50%。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教师不开展学生评议。

更早一些,2009年,《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中就有类似的规定:

学生和家长参与教师绩效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师德考核由学校考核组完成,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三水三心工作20余年,刚参加工作的时候,就有师德家长、学生问卷——学校还会将满意率进行排位。当时,年轻的我,由于对学生比较严格,每年的学生问卷效果都不是太好,还被校长约谈过呢。

第二,将家长、学生的意见纳入师德考核,表明对利益有关群体意见的重视

早就运行的制度,并非都是合理的制度,所以,下面我们来看看,将家长和学生的意见纳入师德考核,是否合理。

师德,无疑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中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道德品质,甚至,对于教师来说是最重要的品质。最近引发全社会关注的“20年后拦路打老师”事件,之所以社会各界的评论两极分化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被打的老师可能涉嫌20年前暴力体罚过学生,严重违反师德(请注意,没有经过法庭或者警方调查,只能是涉嫌)。

那么,教师师德是否过关,谁最有发言权呢?个人以为,可能跟老师相处时间最多的学生以及和老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家长,最有发言权了。如果教育是一种服务的话,那么,学生和家长就是服务对象——自然,服务对象,是有权利对老师进行时的评价了。

这里举几个例子,每个医院,病人及病人的家属,有权评价医生;人民群众,有权对社会公共服务部门的办事效率、态度,等进行评价。这个道理,是完全一样的。

第三,可以将家长、学生的意见纳入师德考核,但要避免单一化的考核

但是,我们要避免家长及学生对教师师德评价的唯一化,为什么这样说呢?

大多数情况下,学生是未成年人,特别是小学低段的孩子,对于师德,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即使是高段或者中学的孩子,往往因为被教师严格管理,而产生的负面心理,从而在对老师进行师德评价的时候,采取对抗方式。

举个亲身经历的例子。三水三心对学生比较严格,那些调皮的学生,就会对我产生一些不满,在评价的时候,就会故意给比较低的评价。而另外一个老师,对学生非常温柔,有些时候,简直就是纵容,结果,每次的学生评价,他都比较高。

可是,这些学生毕业多年之后,对我是感激有加,却从来不去看那个老师,甚至还有学生,对这个老师有很多不满。原因何在?不就是因为学生看待问题,不够成熟吗?

同样的道理,家长对老师的评价,也容易走向极端。孩子成绩好或者对孩子成绩比较满意的家长,对老师的评价高,反之亦然。我后来还发现一个问题,越是民众眼里的好学校,家长对老师的评价越低,反之亦然。

我曾经在偏远农村地区,走访过一些家长,他们对老师,完全满意。因为,他们没有知识文化,对老师满意,是基于对知识的尊重,还给予他们根本对教育没有多少了解。后来,我到一所大学周边的学校,与一些大学教授聊起对老师的满意问题,这些教授们,口若悬河,说老师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曾经有一个老师告诉我,他想调离,原因就在于,他们班上有些学生家长,到学校校访,那完全就是开讲座的节奏:一讲几个小时,教育理论、名家言论、各种教育现象背后的各种规律认知方式等等。甚至,一个文学博导,把一个语文老师讲得昏天又暗地!

所以,如果将学生及学生家长对老师的师德评价单一化,这是很不科学的。

第四,综合考虑确定一个师德满意率的标准,而不是纯粹用数据来比较,可能是最合适的方式

既然学生及学生家长对老师的师德评价,有必要性,而单一化又不科学,那究竟该怎么样来认定呢?

个人以为,划定一个满意率的标准,只要超过这个标准,就是优秀,而低于这个标准,那就应该反省,一旦低于某一个下线,那就是不合格。

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教育教学和管理以及与各类家长打交道的经历,个人以为,这个标准,可以核定在80%和60%(当然,具体比例有待商榷)。

一个班上,如果有80%的家长、学生,对老师的师德满意,这个老师,就应该是一个师德优秀的老师;60%的家长、学生满意,就是合格的老师。

很难相像,如果一个班上有40%以上的家长、学生对老师的师德不满意,还说这个老师是合格乃至优秀老师?

另外,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的。比如,《教师法》中第37条规定的: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这些事件,一经查实,那就应该实行一票否决!包括现在,社会反响非常强烈的有偿补课甚至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有偿补课,那就不能手软。

总之,将学生、家长的意见,纳入对教师的师德考核,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不能单一化,要避免评价导向导致老师为了得到学生、家长的好评,而故意迎合学生、家长的需求——教育不是一般的服务,而是知识的传承、文明的引领、价值的引导和精神的培育,一旦沦为评价的牺牲品,教育的品质,将大打折扣!

哈尔滨市兆麟小学一班主任收受家长礼金被调离岗位, 你怎么看

哈尔滨市兆麟小学一位班主任违规收受家长礼金2000元,给予这位班主任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班主任工作岗位。这是教育行业当中典型的微腐败,一部分家长为了求得老师对孩子的关照,便通过送红包或微信转账的方式给老师送礼金,有的家长在逢年过节也给老师赠送贵重礼品。这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的行为,经调查核实,一定会受到相应的处分。老师,为人师表,不要被这些小恩小贿迷失了双眼,德高为师,身正为范。

前年,我班上一位小男生,学习成绩上升很快,在开家长会时,我表扬了这位同学,并号召全班同学向他学习,这位学生家长很高兴,认为老师对他的孩子有特别关照之处。过了两天,我接到这位学生家长的电话,邀请我出去吃顿饭,我婉言谢绝了。晚上,这位家长给我发起了888元的微信转账,并说了很多感谢的话。我知道家长的用意,并没有接受家长的好意。

我告诉家长,关心孩子是老师的责任,你的孩子学习进步很大,与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老师只是做了本职工作内的一件事而已。对于教育微腐败,千万别伸手,伸手会被捉,到时候吃不完兜着走。师德师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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