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txt(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2023-07-11

本文目录

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 什么意思

  • 谓大部分的事物一旦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发出不满的呼声。

  • 字面意思是:物体不放平了就容易振动发出声音
    引申为:不公平的待遇就会引起抗议

不平则鸣txt宋昙,全本(至更新处)

链接: 

韩愈的“不平而鸣”说是如何体现的

“不平则鸣”这个成语出于唐代文学家韩愈《送孟东野序》一文。此文开宗明义说:“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不平则鸣”是什么意思呢?《现代汉语词典》说是“对不公平的事情表示愤慨”。《辞海》在解释“不平则鸣”时,先引用了韩愈的原话之后说:“后指遇到不平的事,发出不满的呼声。”《辞源》的解释也大同小异。这些辞书所解释的只能说是“不平则鸣”一词的后起意义。在文学批评研究中,人们也往往以“不平则鸣”来阐释诗人作家的不幸和痛苦生活遭遇对于创作的积极作用。并且把它与“发愤著书”“穷而后工”作为同一理论源流。这种阐释是有一定合理性的,但仍需略作辨析,以期比较全面准确地理解“不平则鸣”的原意。
“不平则鸣”一语的原意是什么呢?假如把“不平则鸣”单纯解释为对于不公平事情的愤慨,则《送孟东野序》中出现了大量难以解释甚至矛盾之处。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随笔》卷四“送孟东野序”条说:
韩文公《送孟东野序》云:“物不得其平则鸣。”然则其文云:“在唐、虞时,咎陶、禹其善鸣者,而假之以鸣,夔假于《韶》以鸣,伊尹鸣殷,周公鸣周。”又云:“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然则非所谓“不得其乎”也。
洪迈认为,韩愈既说“物不得其平则鸣”,而文中却以唐虞时代的皋陶、大禹、殷代的伊尹、周代的周公等等为“善鸣者”,这些人都是成功的政治家,似乎难和“不平”扯到一起;而且文中还说“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等等,这就更谈不上“不平则鸣”了。洪迈认为韩愈所举之例与“不平则鸣”的说法不相符。
韩愈此文是否有矛盾,关键在于“不平”一词的内涵。钱钟书先生在《诗可以怨》一文中说:“韩愈的‘不平’和‘牢骚不平’并不相等,它不但指愤郁,也包括欢乐在内。”也就是说,“不平”是指人们的心灵处于不平静的状态,产生喜怒哀乐各种感情。钱先生这个解释是很有见地的,它纠正了以往一些对“不平”狭隘理解。不过韩愈所说的“不平”并不限于人的感情问题,所以我们可以在钱先生的基础上进一步辨析。
我以为,“平”,是指平常、平静、平衡、平凡等;“不平”则是指异乎寻常的善,既可指事物受到压抑或推动,也可能事物处于发展变化,或充满矛盾的善。总之“不平”所指甚广,并不指逆境。
“不平则鸣”应是指自然、社会与人生当处于不寻常的状况之中,一定会有所表现。
我们还是以《送孟东野序》为例。就自然界而言,草木在平静状况下是无声的,但“风挠之鸣”;平静的水是无声的,但“风荡之鸣”;大自然为什么会“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是因为它处于一种推移变化之中。“四时之相推夺,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不得其平”就是由于自然界内部矛盾变化而形成的。
人类社会也一样,当处于变革动荡之时,总是会出现一些“善鸣”的人物。这可以是盛世,如唐虞的皋陶、大禹、殷商的伊尹、周代的周公;也可以是乱世衰世,如“周之衷,孔子之徒鸣之”;“其末也,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楚,大国也,其亡也,以屈原鸣”。可以“以道鸣”,孟子、荀子;可以“以术鸣”,如杨朱、老子、韩、张仪、苏秦;也可以以诗文鸣,如司马迁、司马相如、杨雄、陈子昂、李白、杜甫。
韩愈认为孟郊是一个“善鸣”的诗人,但不知道老天爷是让他“鸣国家之盛”呢,还是“使自鸣其不幸”,不过不管哪种情况都不会影响孟郊的“善鸣”,所以劝他不必为处境顺逆而“喜”“悲”。在这里韩愈并不单纯强调“不幸”对于诗人的作用。为什么后来的读者理解“不平则鸣”往往偏重于不幸、愤懑这一方面的含义呢?这是因为孟郊本来就是一个穷苦的诗人,其诗多是贫寒之声,而韩愈对之也寄以深厚的同情。
“不平则鸣”说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对于文学创作来说,变革动荡的时代,容易产生伟大的作家作品;而作家的好作品,大都产生于不寻常(不仅仅是“不幸”)的生活际遇之中,毫无波澜的平凡或平庸生活,是难以产生激动人心的作品的。
赵翼说:“国家不幸诗家幸”,动荡的时代为诗人提供创作的题材和动力,故往往产生感荡心灵的作品,这固然是很有道理的,但是一个繁荣昌盛又比较自由的时代,也可以产生伟大的诗人作品来“鸣国家之盛”。中国古代的隆汉盛唐也是文学的黄金时代,就足以证明这一点。就诗人创作而言,“穷而后工”固然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当然穷而后不工的也大有人在),但达者只要不是过着平庸的、碌碌无为的生活,只要能敏锐地把握时代与生活的变化,表现自己的喜怒哀乐,也完全可以写出好作品。

不平之鸣 的作文怎么写

韩愈的一生,在致力古文实践的同时,还有意识地在古文理论建设方面作出了贡献.虽然他没有理论专著,但是从他给朋友、弟子的书信及其它赠序等作品中可以看到韩愈的文学理论观点.这些观点关乎对创作方法和创作过程中诸因素关系作用的探讨和描述,是值得我们“沉浸浓郁,含英咀华”(《进学解》)的.本文所论及的“不平则鸣”观点就是其中之一.
“不平则鸣”这一理论观点见之于韩愈著名的《送孟东野序》.此文开篇就提出了“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进而慨叹“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人声之精者为言,文辞之于言,又其精也,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一言以蔽之,不平则鸣,物是,人亦然.我们说只有源于生活,深入生活,洞察生活,把握古往今来的文学现象规律的人,才能提出如此有价值、有普遍意义的文学理论.对我们今天理解文学与社会现实,文学与作者生活的关系是有所启发的.
作家之所以能“鸣”,文学作品之所以能产生,中唐的韩愈就很有见地说明了这些问题,并得出了“鸣”的前提是“不平”.那么怎样理解 “不平”的本意呢?长期以来,许多论者把“不平”仅理解成“不幸”,以为“鸣”的前提就是作者在窘境时的“不平”.其实并非如此,作品充实的内容,必须根植于作家现实生活的土壤,作家只有深入现实生活愈深,郁结得愈厚,才有写作的冲动和具备写出作品的可能,就是韩愈讲的“有不得已者而后言”,“有思”、“有怀”,才可能“鸣”.韩愈在《送孟东野序》中共用了三十八个“鸣”字,纵横议论,列举了从上古到魏晋六朝文学和学术的现象,说明了不同时代会产生不同的文学和学术思想.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不平之鸣写到各个时代的善鸣者,指出“治世”、“盛世”和“乱世”、“衰世”都有能“鸣者”,诸如伊尹、周公、孔子、孟子、杨朱、墨翟、老子、庄子等许多著名的思想家和文学家.由此出发,如果仅仅以为“鸣”的前提只是作家窘境之时的“不平”,那显然是不够的,也是不符合韩愈本意的.我们认为全面的理解应该是作家“鸣”之前心境上的不平,是“为事物是非相感发”(《送王秀才序》),使之产生喜怒哀乐的情感,从而产生“鸣”的欲望,正如《礼记·乐记》说的“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 也是钟嵘《诗品序》中所言“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由于“鸣”的前提是多方面的,因而“鸣”的内容也就丰富多彩.既有“和平之音”,也有“愁思之声”;既有“欢愉之辞”,也有“穷苦之言”.(《荆谭唱和诗序》)其实《送孟东野序》文末讲得就很清楚,“抑不知天将和其声,而使鸣国家之盛耶,抑将穷饿其身,思愁其心肠,而使自鸣其不幸耶?”可见得志而“鸣国家之盛”,失意而“自鸣其不幸”,两者都是“不得其平则鸣”.
韩愈“不平则鸣”中的“不平”意思绝非仅指“不幸”,而是两者兼有.从这个意义上说,不仅继承而且发展了司马迁“发愤著书”(《报任安书》)的观点,就是后来欧阳修“穷者而后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