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史在古代是多大的官?都督、太守、巡抚、总督、刺史、司马、太尉,谁的权力更胜一
发布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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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在古代是多大的官

刺史是多大的官,取决于它所处的时代。

刺史作为正式官职,出现于汉武帝时期。为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监督和考课,元封五年(前106年),武帝设立刺史制度。将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部,即冀、幽、并、兖、徐、青、扬、荆、豫、益、凉、交趾、朔方。每州派部刺史一名,负责监视州部内的郡县。刺史秩仅六百石,虽然秩低,但却是皇帝的代表,有权监察地方豪强和郡守、尉、王国相一级的官员。这是加强中央对地方控制,特别体现皇帝本人对地方直接掌控的一种措施。

通过这一变化,导致秦朝的郡县地方两级制度,多了一个不固定的官职,类似于今天的地区一级设置。

和中国的其他类似机构一样,这种属于临时性的机构,变开始逐步固定化了。在隋唐时期,刺史已经完全固定化。唐朝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只设州县两级,而州的长官就是刺史。

宋以后,刺史之名渐废不用。

大致来说,可以把秦汉至隋唐的刺史理解为省级,以后的刺史(府)必于低于省级,但高于县级的地方行政长官。

都督、太守、巡抚、总督、刺史、司马、太尉,谁的权力更胜一筹

“都督”,官名。魏文帝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而都督中外诸军及大都督权位为最重。吴、蜀亦置之。晋、南北朝因之。后周改都督诸军为总管,又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至隋,三都督并为散官。唐复为都督府,为上中下三等,上都督为亲王任之。常亦为赠官。其边防重地之都督,则加旌节,谓之节度史。中叶以后,节度史益增,都督之名遂废。元置大都督府,统领诸卫,专为武官。明改元之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又改为五军都督府,置左右都督及诸官,分领全国卫所,制与元同,而非晋、唐旧制。

“太守”,官名。秦设郡守,管理一郡政事,秩二千石。汉景帝时更名太守。隋初,以州刺史为郡长官。宋以后改郡为府或州,郡守已非正式官名,但仍习称知府、知州为太守。明、清时专指知府。

“巡抚”,官名。明洪武二十四年遣皇太子(標)巡抚陕西,时巡抚尚非地方专任之官。至洪熙元年八月以大理寺卿胡槩参政叶春巡抚南畿浙江,始设巡抚专职。清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揽一省军事、吏治、刑狱、民政等。因兼兵部侍郎衔,也称抚军。又因明、清两代巡抚例兼都御史或副都御史,故也称抚院。

“总督”,官名。明初用兵时,命京官至地方总督军务,非常设之官。弘治时,部议以三边宜以重臣专任开府,总制军务;至嘉靖时,去制字改为总督。清代因之,为地方最高长官,综管一省或二、三省的军事和政治,例兼兵部尚书衔。别称制府、制军、制台。

“刺史”,官名。秦设刺史,监督各郡。刺,乃检举不法;史,系皇帝所使。汉武帝元封五年设部(州)刺史,督察郡国,官阶低於郡守。成帝绥和元年改为州牧,东汉光武.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灵帝时,复改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的军政大权。魏、晋重要的州、郡由都督兼任刺史,权力更大。隋以后,刺史为一州的行政长官,以后刺史成为太守的别称。中间只隋炀帝及唐玄宗时曾两度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不久都复旧。宋制设知州,以朝臣充任,虽仍有刺史一官,仅属虚衔。元、明以后,刺史官名亦废。清代用作知州的别称。清顾炎武认为汉时的刺史,相当於后世的巡按史;魏、晋以来的刺史,相当于后世的总督;隋以后刺史,相当於后世的知府及直隶州知州。

“司马”,官名。《周礼》夏官大司马之属,有军司马、輿司马、行司马。春秋.晋作三军,每军别置司马。汉宫门及大将军、将军、校尉之属官,都有司马。边郡亦设置千人司马,专管兵事。隋、唐州府佐史有司马一人,位在别驾、长史之下。

“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军事。汉因之,其尊与丞相等。西汉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改为大司马。东汉光武帝复名太尉。后代也多沿置,但一般皆为加官,无实权。至明始废。

封建历代,诸例官(阶)“谁的权力更胜一筹”?

综上所述,考校则明。

古代州级主官为啥叫刺史这个怪怪的名字

“刺史”古代官职名称。秦朝时就有皇帝派遣御史监察各州,到了西汉时,承秦制,有丞相派官员监察天下各州郡。

到汉武帝时,他派官员行刺于各州(天下十三州),监督调查各地官员。“刺”指的是监督,监察,质问;“史”指官员,御史的意思。

开始时“刺史”相当于监察部直属官员,专门监督各地方官员及其工作。到东汉,刺史变成了州牧,下放成了地方官员,权利扩大了不少。

东汉的州牧和刺史有什么区别

1、职权不同

汉朝时州牧负责地方行政工作的一切大小事务,刺史只是负责巡查地方官员,起到监督作用。

2、设立背景不同

设立刺史是为了实现中央集权,加强对地方控制,便于管理;州牧主要是为了各州自己招募兵勇,守备城池。

3、中央控制力度不同

汉朝时州牧不仅实现了对行政事务的统管,还掌握了地方军队权力,实际算得上是割据一方的诸侯,中央对地方维持微弱的控制;刺史则加强了地方控制,实现了中央集权。
扩展资料: 对于西汉时期的刺史,不仅地位在郡守、太守之上,而且不受丞相的制约,而是直接隶属于朝廷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 王莽称帝时期,州刺史改称州牧。对于州牧来说,基本上掌握一个州的大部分权力。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八年(42年),依旧制再改为刺史,但只设十二人,各州一人,余一州隶司隶校尉。 在历史学者看来,东汉州牧权力逐渐扩大,州牧不仅成为太守的上级,而且掌握了一个州的兵马、钱粮、人事等大权。

州牧和刺史分别是什么级别的官,两者之间谁更大,职权上又有何区别

先谢谢您的邀请,在《三国演义》,州牧和刺史是经常会出现的两个官职,很多朋友弄不明白二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那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从本意看,“牧”是管理人民的意思,“州牧”就是指一州之长,“刺”即检核问事,“史”为御史。“刺史”则是监察御史之意。刺史之职始于秦代,汉初得到发展完善,汉武帝时期,分天下为十三州,每一州设一刺史。其主要职权是“监察”郡一级官员。直接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和御史大夫。直到汉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刺史改称州牧,职权才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成为地方行政长官,刺史的职权得以最大化。但此时“刺史”的官职并未消失,而是与“州牧”并存。

州牧和刺史同属州一级行政长官,级别上应该算是平等的,但又有很多不同之处,

1、职权不同

汉朝时州牧负责地方行政工作的一切大小事务,刺史只是负责巡查地方官员,起到监督作用。

2、设立背景不同

设立刺史是为了实现中央集权,加强对地方控制,便于管理;州牧主要是为了各州自己招募兵勇,守备城池。

3、中央控制力度不同

汉朝时州牧不仅实现了对行政事务的统管,还掌握了地方军队权力,实际算得上是割据一方的诸侯,中央对地方维持微弱的控制;刺史则加强了地方控制,实现了中央集权。

简单概括一下,州牧和刺史同级别,但州牧好似刺史的升级版。如果放到现代作比较的话,我认为刺史=省委书记 州牧=省长+省委书记+省军区司令员。

以上是我的理解,如有疏漏或偏差,还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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