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表们注意:南康这男子一两个月偷走他人7偷
发布时间: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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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耕种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可是却有人打起了牛的主意。南康一男子贼胆包天,妄想不劳而获,短短的两个月内辗转3个乡镇疯狂盗走7头黄牛。

案情回顾

网络配图▲

2022年3月至2022年4月中旬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满足自身日常开销,却又不想劳动,便以他人放养的黄牛为作案目标,在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岗镇、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十八塘乡等地盗窃黄牛7头,并根据他人的指示雇请顾某将7头黄牛分七次运送至赣州市蓉江新区某地予以出售。经认定,被盗的7头黄牛价值人民币58160元。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黄牛,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具有社会危险性,遂以盗窃罪批准逮捕张某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饲养牲畜是农村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一头黄牛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能是一年的收入。检察官提醒那些偷盗分子,不顾他人的艰辛劳动成果,妄想不劳而获,存在侥幸心理,最终逃脱不了刑罚的严惩。同时检察官提醒广大农户,要处处提高防范意识,拴养耕牛时候最好有人看守,“鸡鸣狗盗”之徒无孔不入,切莫轻视;耕牛不幸被盗后及时拨打110报警,以便民警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挽回经济损失。

消息来自:赣州南康检察,若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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