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仕途之路为何如此艰辛?七品知县坐镇一方,实力和权力非常大,为何不敢轻易得罪举
发布时间: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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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的仕途之路为何如此艰辛

首先孔子要推行他毕生追求的“克己复礼”的政治主张就必须参与政治.掌握或左右最高权力,这是他追求权力.谋求仕途的真正动机。但是,其主张是不合时宜.逆潮流而动的,不可能被接受。孔子只看到了战国的混乱(礼崩乐坏),却看不到其根源恰恰是他所主张的分封制的全面割椐状态造成的,反而不遗余力到推销旧制,失败是必然的!至于后世汉董仲舒的所谓“独尊儒术”那是“阉割”了的,再后又……就不必细说了。

七品知县坐镇一方,实力和权力非常大,为何不敢轻易得罪举人

因为古代功名的“含金量”很足,举人和知县的地位差距也就隔一层窗户纸而已。

明、清两代科举取仕,哪怕只是最低一级的秀才,在乡下老家那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古人常以“穷秀才”、“酸秀才”形容秀才,这只是一种调侃而已,不要当真。

因为在古代有功名的人中,普通老百姓只能接触到秀才这一级。功名高于秀才的人,普通老百姓根本接触不到。这就跟咱们现在瞧不起暴发户,但很少有瞧不起富豪榜上的大富豪是一样的道理。因为大家接触不到大富豪,便只能讥讽层次相对较低的暴发户。

但是瞧不起暴发户的人,95%都不如暴发户过得好。这是事实。

所以不要被“穷秀才”三个字误导了。事实上古代的秀才比95%的人日子过得都滋润。至少在明清两朝,只要考上秀才,就已经是国家认可的统治阶级的一员了。拥有免税、免徭役、见官不跪、过堂免刑等特权了。并且每次府里考核最高一级的廪膳生员,还可以享受到国家补助。

这还只是秀才,举人更厉害。

明、清两代的举人除了享受秀才可以享受的一切待遇外,还可以当官!

就拿明朝举例说,立国276年,一共才录取11万名举人,约合每年还不到400人,数量极其稀少。而当时全国的县、州、厅约1600多个。这就相当于说,有的县三年出不了一个举人。甚至于更严重的,有的县十几年都出不了一个举人。

在当时,举人要补一个副县级官员还是十分轻松的。不少能力突出,成绩靠前,关系过硬的举人,可以直接获得县级官职。就算运气极差的,也能获得教渝一职,日后升任知县也是没有问题。

很多搞不清楚情况的人经常以讹传讹,说明清两朝的进士不一定能当官,要等缺额。事实上这种情况只在明朝初年才有,明朝中后期和整个清代,都没有这种情况。

就拿明朝山东济南府举例来说,除了历城和章丘这两个在当时是经济强县的知县是进士比举人多之外,其余诸县担任知县的人,都是举人比进士多。
清代的济南府也一样,举人任知县的比例要高于进士。(并且举人和进士任知县,待遇也是一样的,都是实授。而监生、贡生等功名出身的人则是试授,也就是先试用)

(清代统计)

所以实际上,在当时,只要考中了进士,保底就是县令。所谓进士下县,属于是基层历练性质,很快就会再升上去。而当时担任县令的主力军——实际上是举人。

因此从以上列举的数据可以看出,明清两朝举人担任知县,并不稀奇。

试想,县令如果只是举人功名,那么他跟同为举人功名的人在一起时,他有什么必要当举人的面摆谱呢?

即便说,县令是进士功名,那进士县令也没必要跟举人摆谱。因为举人有资格再考,谁知道举人日后再进考场,会不会高中一甲或者二甲前几名,完成人生逆袭,成为县令的上司呢?

所以总的来说,在明清两代,县令遇见举人老爷,真没必要摆谱。

一来,当时的举人很稀罕,每个举人都有当官的希望。即便当不了县令,也可以当一个县教谕。既然大家同朝为官,都是同僚,又何必要摆谱呢?

二来,当时进士担任知县,比较稀少,并不是常态。担任知县的主力是举人、监生、附生之类的人。今天你补缺,担任县令,明天我也补缺,担任县令,其实大家的身份都是一样的。

三来,举人都是未来的进士,谁知道眼前的举人日后会不会成大器?狗眼看人低,这是官场大忌讳。

另外,举人就算不出仕,也能享受朝廷发送的津贴,还可以荫庇他人免税免徭役,雍正改革前,举人大概可以免两百亩的地税,十几户人家的徭役,就算举人老爷待在在家什么也不干,把免税、免徭役的名额租赁出去,那也是个大财主。像这种身份的人,知县老爷巴结还来不及,怎么可能还主动得罪他们呢。

住建局和应急局哪个单位好些

个人建议选住建局,理由三点:

第一,现阶段住建局晋升渠道更通畅。应急管理局是2018年机构改革后,以原来的安监局职责为主体,整合政府的应急办、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局的救灾、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局的草原防火、林业局的森林防火、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以及公安消防部门职责,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门,在地方政府部门中属于“大局”,地位、作用比较突出,但由此也产生了一些过渡性问题。比如干部队伍的整合和消化,大量人员的转隶必然带来队伍的超编、超职、超岗,短期内需要过渡消化,对干部的晋升有一定影响。比较典型的就是职级并行,各地应急局都有一个共性,首次套改后职级名额几乎都出现了满额的情况,意味着后期的晋升将有一段时间停滞,对于年轻干部来说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至少五年内这种局面不会有大的改观。住建局机构改革没有太大的变动,在这方面相对来说要好很多。

第二,住建局职权更实惠。应急管理局和住建局这两个部门因为具有一定的执法权限,比如应急局有安全生产、地震预防等权利,住建局有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职权,对地方单位、企业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影响力,换言之单位和企业一般都要买这两个单位的账。但是相对来说,应急局很多职责都与突发性的事件和事态有关,存在太多的不可预测性和不可控性,责任更重,压力也更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被问责,工作并不好干。而住建局基本上都是常规监督和管理,责任和风险比例比较平衡,相对来说压力要小很多,也更实惠。

第三,住建局工作环境更轻松。前面说了,应急局很多时候应对的都是突发事件,相关业务部门常年手机保持在线状态,高强度、高风险、高压力,工作节奏和强度普遍较高。而住建局虽然日常会务、监管的任务也比较重,毕竟都在可控范围内,少了突发性,工作环境总体来说要比应急局轻松、惬意许多。

常务副职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有何区别

常务副职和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是一个概念,只不过前者是口头说法,后者为正式行文语言。

一、关于常务副职的定义

首先在干部规范用语中,严格来说并没有常务副职一说。所有副职干部不管是常务副职还是普通副职,在干部正式任命文中只会出现某某某任命为某某单位副职的表述,而不会直接写某某某任命为某某单位的常务副职。这是干部任命规范行文。

既然任命文不能写常务副职,那如何识别常务副职的特定属性呢?主要从两个渠道去判断:一是领导正式分工。比如领导分工文件中出现“某某副职分管日常工作”的字样,那么可以断定这个副职就是常务。二是一些非干部任命类文件,比如地方政府下发的通知以及各部门印发的一些组织机构文件中,通常会直接注明某某为某某部门的常务副职。除此之外,在组织部门下发的正式干部任命文中,一般是不会出现任命某某某为某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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