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仵作具体是干什么的?古代的仵作是个什么样的群体他们真的像影视作品中展示的那么厉害
发布时间: 2023-07-07

本文目录

历史上仵作具体是干什么的

一句话答案:历史上的「仵作」,是从「送葬掘墓人」渐渐演变成的「法医」。

「仵作」一词始见于五代后汉乾祐年间(948年-950年)成书的《玉堂闲话》一书,书中所记载的一桩杀妻案件提到了「伍作行人」一词。

《玉堂闲话》是史料笔记类文献,已经散佚,但是,成书时间较近的宋代《太平广记·卷172》有收录这个名为《杀妻者》的案件:

《太平广记·卷172·杀妻者》引自:注1

从《玉堂闲话》的记载的这个案件来看,「伍(仵)作行人」是丧葬行业的从业者,从事掘墓、敛尸、运尸等等,这类平常人敬而远之的工作。

所以,「伍(仵)作行人」对当地死亡情况比较清楚。

《玉堂闲话》所记载的《杀妻者》一案中,正是「伍(仵)作行人」提供了遮阳一个信息:县城内一家富豪家里,举行十分反常的葬礼,使得官府快速破案。

「掘墓、敛尸」的「「伍(仵)作」在古代属于下九流的职业,社会地位并不高,所以多为世袭,固定干这个工作,因此称为「伍(仵)作行人」。

宋代成书的和凝《疑狱集、南宋郑克所著《折狱龟鉴·府从事》也都援引这个《玉堂闲话》所记载的这个案件,不过将「伍作行人,」改称为「仵作行人」。

---------------------------------————

由于经常跟死人打交道,「仵作」对人类的死亡过程、死因,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所以,从宋明时代开始,官方就开始他们的这一独特的经验为我所用,遇到有需要校验死伤的刑事案件,官方就会聘请「仵作」参与案件调查。

所以,从宋到元、明时代,「件作」渐渐获得官方认可,成为一个「半官方」的职业,开始行使其「双重职能」:

  • 民间的敛尸送葬;
  • 兼官署差役检验死伤。

从清代雍正以后,「仵作」开始成为官方吏役,获得了「国家公务员」的身份,清代县级行政单位就必须配备「仵作」数名。

一直到清末效仿西方,建立检验学习所,才改称「仵作」称呼为「检验吏」。


【以上结论,引自注2、3】

以上就是中国的「仵作简史」。

所以,中国历史上的「仵作」,其实大部分时间从事敛尸送葬一般人不愿意干的工作,故多为世袭,社会地位卑贱。

由于,「仵作」有独特的职业经验,在宋明时代,被官府所利用断案验尸,虽然与官方「合作密切」,但是「主业」仍然是「敛尸送葬」。

清中期以后,「仵作」才被纳入国家司法体系,勉强称得上「技术官僚」,角色今天的「法医」差不多。

--------

  1. 维基百科:《玉堂闲话》——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s/玉堂閑話#○殺妻者
  2. 徐忠明. (1996). “仵作”源流考证. 政法学刊(2), 24-28.
  3. 杨奉琨. (1984). “仵作”小考. 法学(7), 42-43.

古代的仵作是个什么样的群体他们真的像影视作品中展示的那么厉害吗

在古代的司法部门里,有一个特殊的职业,就是仵作。我们经常能在影视剧中,看到仵作的身影。像《少年包青天》等剧,一般涉及人命的案子,仵作都是全程跟着检查的。这点,跟历史上的仵作职责来看,是很符合的。《清会典刑部》中记载:

“凡斗殴伤重不能重履之人,不得扛抬赴验,该管官即带领仵作亲往验看。”

仵作,是古代用来检验尸体的主要人员。但是地位却远没有影视剧那样高,这个我们后面会提。而仵作这个词,却是在1000年后的隋唐时期被人提出来的。唐朝诗人李商隐在 《杂纂·恶行户》写道:“暑月仵作。”自此,仵作作为专门的验尸人员,成为了一个特有的职业群体,并且一直延续了下去。今天我们就从人员挑选、日常职责和社会地位方面,来说说古代仵作这个职业。

从事仵作的,都是什么人?

从事仵作的人,都是什么样的人呢?这就要说一下仵作的前身。仵作的前身,应该早在先秦时期就有了。在《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

即令令史某往診。令史某爰書:與牢隸臣某即甲、丙妻、女診丙。丙死(屍)縣其室東內中北廦權,南鄉(嚮),以枲索大如大指,旋通繫頸,旋終在項。索上終權,再周結索,餘末袤二尺。頭上去權二尺,足不傅地二寸,頭北(背)傅廦,舌出齊唇吻,下遺矢弱(溺),污兩卻。

《睡虎地秦墓竹简》中的《封诊式》,详细记载了验尸人员检验尸体的全部过程。这里面提到的“令史”,就是最早的验尸官。但是也提到了辅助“令史”工作的人,统一叫做“隶臣妾”。而这个“隶臣妾”就是最早的仵作。

从整个历史长河来看,从事仵作的人选,大致要在隋唐时期做一个分界线。隋唐以前,从事仵作的,就是“隶臣妾”。隶臣妾,是从春秋战国传下来的名词。这个群体,是一帮犯了罪行,或者被殃及的犯人。男犯人被称为“隶臣”,女犯人被称为“隶妾”,这些人一般是犯了大罪,从而需要终身服刑。但是史书记载:

“隶臣妾满二岁为司寇。司寇一岁及作如司寇二岁,皆免为庶人。”

大致意思就是,犯人只要从事相关辅助刑事,辅助到一定的时间,就可以免受牢狱之灾。而这些“隶臣妾”,大多就是从事仵作的工作,帮助验尸官,也就是“令史”,去记录尸体的特征。帮忙官员,去做一些检验尸体的工作。隋唐以前的仵作,大多都是由这些犯人组成。从隋唐以后,仵作才渐渐成为一种行当。《无冤录》上卷格例《省府立到检尸式内二项》记载:“

其仵作行人南方多系屠宰之家,不思人命至重,暗受凶首或事主情嘱,捏合尸伤供报。”

里面提到了,从隋唐以后,从事仵作的一般都是“屠行”,指的并非是屠户,而是民间的普通手艺人,懂得验尸的技能,地位低微。隋唐之后的仵作,只要掌握技能,谁都可以做。

仵作都需要干什么?

其实,古代的仵作,并非完全是验尸的人。仵作的日常职责有两种,第一种是民间起初的仵作,是从事参与殓葬死者全过程的人。平常人家有人过世了,一般就会请仵作上门。古人对葬礼很重视。一般来说,古代的葬礼一定要有仵作。仵作负责帮助死者穿衣服,合眼,有些也会帮助化化妆,让死者看起来走得安详一下,类似现在社会的殓葬师。不仅如此,在葬礼上,仵作也会说一些行话,比如一路走好等等,有些忌讳的,还会在死者坟前插上花,来表示敬畏。仵作参与殓葬的整个过程,一般都会尽心尽力,因为古人对生死大事,是充满敬畏的。

另一种仵作,就是我们熟知的验尸人了。衙门验尸,一般由专门的团队,不止仵作一个人。宋代提刑官宋慈在《洗冤录》中记载:

引官带领仵作迅速前往令作奸犯科之徒难以措置”“尸格挨次亲手填注,不得.....任听仵作喝报,吏胥填写。

检验尸体一般由检查官带着捕快,仵作在身边跟随。真正开始验尸,检察官是不会出手的,是仵作来翻看尸体,然后旁边的衙役负责记录,大概是这么个验尸过程。仵作验尸,也是有诸多讲究的。首先就要求仵作,要懂得医理和一点解剖学。一旦发现尸体的异样,比如骨头发黑,是中毒迹象;死者身上有各种创伤,仵作要有看出来的本事。而在验尸过程中,仵作的工具是十分有限的,检验死者必须要用手去查看。

而且《洗冤录》中记载:切不可令仵作行人遮蔽阴茎、产门之类,大有所误。还要仔细看验头发内,肛门、产门内,怕有铁钉或其它东西在内。也就是说,仵作必须克服心理负担,往往还要忍受尸体发出的恶臭,十分辛苦。在验尸的时候,仵作是口述尸体特征,又衙役记录,这样一般不够详细。所以,仵作在验尸结束后,还要负责将尸体的情况,大到所受创伤,小到毛发血液,都要详细写下来,给检察官看。因为《唐律疏义诈伪》中记载:

“诸诈病及死、伤受使检验不实者,各依所欺减一等,若实病死及伤不以实验者,以故人罪论。”

仵作如果在验尸过程中,忽略了重要的信息,影响办案,是要以罪论处的。所以,从事仵作的,一般都格外小心谨慎。

仵作的社会地位如何?是否像电视演的那样地位高?

在古代,仵作的社会地位是很低微的。根本不像电视剧那样受人尊重,验完尸体还有人递块布擦手。仵作这个职业,一度被视为最低贱的行当。从清朝之后,仵作才从民间渐渐归为了衙门的小吏,却也是最低等的。因为经常与死人打交道,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说下仵作的月薪吧,仵作从清朝之前,一直是属于打临时工的情况。衙门需要他,就差人把他带过来。但是没有一点工资,犯了错还要罚。这种现象,直到清朝才有缓解,“将各州县皂隶裁去数名, 以其工食分别拨给资其养赡”,仵作这才有了朝廷发的工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