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年度考核(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第三年要不要主动找领导争取优秀名额
发布时间: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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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第三年要不要主动找领导争取优秀名额

作为一名公务员,已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但第三年自己的考核成绩不是很理想,能否再次获得优秀,取决于领导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要不要主动找领导争取一下呢?这个问题分为两个层面或者说存在两种选择:一是去争取;二是直接放弃。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1、区争取的理由。了解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政策规定的朋友都知道,作为一名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将获得1500元的奖金;如果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可记三等功,并获得3000元得现金奖励。但这不是最吸引公务员竭尽全力争取优秀等次的地方。最让公务员对优秀情有独钟的原因,是职务与职级并行后,公务员一旦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其晋升下一职级的任职时间将会减少半年。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公务员争取优秀等次的积极性。所以,从记功、发奖金和缩短职务晋升时间等好处来说,主动找领导沟通,争取优秀等次名额,是必须的。

2、放弃的理由。根据公务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单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在特殊情况下,评优比例可以适当微调,但总体来说不能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所以,造成了优秀等次的稀缺,致使所有人都盯着这优秀等次的确定,都想把优秀纳入囊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在已连续两年获得优秀,且第三年考核成绩不理想的情况下,继续去争取优秀等次名额,不是一个明智选择。从身边同事层面来说,他们也有获得优秀等次名额的强烈愿望,你继续争取势必引起他们的不满,同时,单位领导为了找平衡,调动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不会将优秀名额连续的多次给予同一个人,以免造成一人高兴,多人受伤的局面,挫伤单位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单位员工之间的不团结。

所以,作为一名成熟的公职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选择退出优秀名额的竞争,让更多的同事享受到优秀所带来的好处。

公务员如何才能在年度考核中脱颖而出,获得优秀等次

先来看看确定为优秀等次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确定的标准有: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数(不含机关领导成员)的15%以内。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在事先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想要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得有成绩。一年下来自己负责的工作要有成果,该成果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有时工作干得漂亮,可是说不出来,写不出来,那么在年度考核中对工作实绩效这块就不占优。我一同事,平时话很少,干工作很多,每次局领导调度都能说得头头是道,还能书面总结出来进行宣传,年度考核就评了优秀。

(二)和科室科长搞好关系。科长在推荐优秀等次的时候是有话语权的,平时做工作多给科长请示、汇报,多征求科长意见,有问题及时沟通,有结果及时报告,千万不要科长布置一项工作给你以后就没有声音了,还要等到科长主动找你要情况要结果。

(三)和同事打好关系。在评定优秀等次时,同事可是要投票打分的,所以平时一定要处理好和同事的关系。在不影响同事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问题可以向同事请教,别人帮你,不论是否解决了问题都要表示感谢。平时也要多帮助同事,不管是工作上的,还是生活上的,从集体和个人的角度出发,都要搞好大团结。

(四)注意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肃请假销假制度,遇事要报告,要有积极的态度,这些看似是小事,有时却能决定考核的最终等次。也不要认为自己偶尔迟到早退,单位不知道,用我们科长的话来说,人事科知道的事远比你知道得多。

(五)有机会要争取分管领导的认可。分管领导的推荐和评价有时完全可以左右最终结果,抓住每一次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的机会好好展示自己,可以展示工作能力、精神风貌、人际关系处理、文字写作等,只要领导认同、支持,这优秀就十拿九稳了。

以上五点是我根据自己的工作经历进行的总结。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一个机关评优秀公务员,除了一些人确实是优秀等次的常客外,大部分名额都会进行平衡分配(根据分管领导、科室之间等),某科室今年是你,明年是他,后年就是我;今年该科室优秀等次名额多(多科室混合考核),明年就少等等。

有时也不用着急,安心做好工作就行。

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可否提前一年晋升职级

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每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时任职年限可以缩短半年,两个年度考核优秀,无论是连续的或者间断的,任职年限都可以缩短一年,但不意味着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晋升职级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我们知道,新《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都是自2019年6月起开始实行的,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公务员就有了职务和职级两个序列,其中职级在厅级级以下设置,并且分为了4等12级,晋升职级也明确了程序和晋级的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最明确的条件就是任职年限。比如,晋升二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应当任下一职级或者相当层次的领导职务满两年以上;晋升一级调研员,应当任二级调研员或县处级正职满三年以上;晋升二级巡视员,应当任一级调研员满四年以上,晋升一级巡视员,应当任二级巡视员或厅局级副职满4年以上。

对任职年限的计算方式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在改革前任职相应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可以计算在内;2015年之后县级以下公务员晋升的职级任职年限也可以计算;而且还有缩短任职年限和增加任职年限的方法:每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不需要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就可缩短一年,不过考核结果只能是2019年及以后的,之前考核优秀也不再认可;而没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者不定等次,那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但是,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任职年限缩短一年,不等于就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因为晋升职级,除了任职年限的要求,还有职数比例、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资质资历等要求。一般来说,任职年限要求是最好满足的,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下,任职只需要满2年,但其他条件却不好达到,关键是有竞争,“僧多粥少”,不能满足条件就晋升。

不过,越是级别高的单位,晋升起来就会越容易。比如,在省级以上机关,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没有职数限制,一般满足任职条件就可以晋升,这时如果有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那么久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但在省级以上机关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在其他机关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都有职数比例限制,无法满足任职条件就晋升,只能少量择优晋升,任职年限缩短一般起不到作用。比如我们单位,有15个公务员,但编制只有7个,核定只能有1个四级调研员,2个一、二级主任科员,2个三、四级主任科员。现在每个人都满足晋升职级的任职条件,很多人任职都满6年以上,但现在还是没有人晋升职级,因为竞争比较大,也没有开展晋升职级的程序,缩短任职年限无关紧要。

综上所述,公务员连续2个年度考核优秀,如果是2019年以后的年度考核优秀,那么在晋升职级时任职年限可以缩短一年,但不等于可以提前一年晋升职级。这还要考虑晋升职级的其他条件,特别是职数比例限制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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