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事件(天津一小区燃气爆炸,引起的财产损失谁承担
发布时间: 2023-07-18

本文目录

天津一小区燃气爆炸,引起的财产损失谁承担

这个赔偿首先需要需要定责

第一,这个大概率不属于国家赔偿。只有是因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才需要国家赔偿。

第二,从目前新闻报道来看,比较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我看来,在天然气管道老化或者不属于住户人为破坏造成的损伤,天然气公司都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不应该只在首次安装时有工作人员,在日常维护中也应该做到安全责任到人。因为天然气公司的工作疏忽,造成爆炸,按理是可以向天然气公司提出赔偿。而且在往年的新闻中,也有类似的案例发生,起诉天然气公司获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造成残疾或伤亡的费用。

第三,如果在首次报装时,已经购买天然气保险,那么需要核实险种所对应的时间,以及是否属于理赔范围。

第四,再就看个人家庭是否购买财产险,人身险等险种,并且本次天然气爆炸是否在理赔范围中。

最后希望大家都都平安生活。

天津居民楼燃气爆炸,什么原因导致的

供的气太足且燃点高,又遇到自杀放气的,不然,燃气公司安全设施到位怎么说炸就炸了呢?

天津大爆炸主要是什么东西爆炸的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是一起发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的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事故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所涉27件刑事案件一审分别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9家基层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9日对上述案件涉及的被告单位及24名直接责任人员和25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宣判后,各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天津今天的天然气爆炸事件,事主要赔偿别人家的房子吗

理论上肯定要赔的。当然,这种重大的事件,如果不是主观故意,大概率政府部门会来承担的。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