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诉讼比仲裁好?什么是劳动仲
发布时间: 2023-07-07

本文目录

为什么诉讼比仲裁好

我们这里说的仲裁是商事仲裁,而不是劳动仲裁。

其实二者各有利弊,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

1.举个例子。如果你是卖方,长期以来产品质量并没有其他问题,你如果诉对方,大概率是买方收到货物后不付款。这种情况下约定仲裁的好处有两点:一裁终局,肯定比诉讼的时效快;申请执行是向中级法院申请,中级法院执行案件较少,可以更快地推进执行程序。

2.如果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内容比较复杂,而且合同条款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你认为合同没问题了,一旦发生纠纷,就容易出现公说公理婆说婆理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不宜约定仲裁,因为仲裁败诉后基本上就没有救济渠道了。

3.仲裁费用比法院诉讼费用不是高一星半点,特别是小额争议。

4.仲裁案件的结果不披露,网上查不到,对于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纠纷的人或企业,这就是优势。

5.仲裁同样有腐败。

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官方定义为: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通俗点来讲,劳动仲裁就是劳动争议未进入法院之前的“官方调解人”

劳动争议大部分都属于有关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等的简单案件,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于民法的范畴,不同于刑事案件的严重程度,也不能跟民法其他关系那样复杂,所以国家在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上,国家规定了多种不同的方式,从多个维度进行劳动争议的快速解决,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因为用人单位本身的强势地位,所以我们劳动法律在各方面都倾向于保护弱势的劳动者。

国家规定的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三种:调解、仲裁、诉讼。其中调解分为公司内部的调解委会、当地村委的调解委员会等,国家希望有关的劳动争议可以先进行调解,能处理的就先协商解决,这样就不会占用到国家的资源。如果先前的调解不成功,那国家就指定一个“官方调解人”--劳动局,这就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过程中,这个“官方调解人”也会试着再次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好了可以撤回仲裁,如果还是谁都不能说服对方,那就由官方出具“仲裁书”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如果这个“官方调解人”的仲裁你们都不接受,那你们可以去法院诉讼,正式进入诉讼程序,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给你们判定。这里千万要注意:不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就直接去法院,这样法院不会受理,因为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提出,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提起,也可以由工会代表你们劳动者提起集中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仲裁庭提起仲裁。

以上就是劳动仲裁的性质,接下来给大家提及几个重点部分:

1、超过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仲裁不会被受理,有两种情况可以突破这个“仲裁时效”的规定:第一,你有向有关部门投诉、有跟对方进行协商调解、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提前过仲裁或申请过支付令的,仲裁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第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3、终局裁决作出后,劳动者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用人单位不服的话,除非有证据证明仲裁庭存在违法行为、适用法规错误等重大错误,否则法院不予受理。以下这些情况仲裁庭是可以作出终局裁决的:第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第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纠纷既可以仲裁,也可诉讼,这两种方式有什么不同怎么选合适

谢谢邀请。我既是律师,也是我们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这个问题我可以帮助到你。

诉讼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三种,你这里所说的诉讼应该是民事诉讼。仲裁和民事诉讼都是解决争端的方式,都具有司法强制的效力,但是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我们来看看区别在哪里?

民事诉讼是默认的争议解决方式,而仲裁则需要当事人作出特别约定

诉讼,通俗地说就是向法院起诉,这不需要当事人在合同或者协议中作出特别约定,因此也可以说是默认的争议解决方式。

而仲裁必须要当事人作出特别的约定,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前的合同条款中就约定了,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以后双方共同协议提交某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来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了仲裁来解决争端,如果仲裁条款有效的话,就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有效的仲裁条款具有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的效力。

仲裁和民事诉讼涉及的范围有区别

诉讼的方式可以受理所有的符合受理条件的民事争议,但并不是全部的民事争议都可以约定仲裁,一般只有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也就是民间通俗说的商事纠纷才可以约定仲裁,对于一些带有身份性质的民事纠纷比如婚姻、继承、扶养等,是不可以约定仲裁的,必须要诉讼解决。

因此诉讼方式所解决的争议范围,明显要广于仲裁。

诉讼以二审终审为原则,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我国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都是二审终审,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虽然现在民事诉讼法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对于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局,但是其他的绝大部分诉讼仍然实行二审终审。

仲裁是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下来经合法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的强制执行效力。

裁判人员的构成不同

诉讼中担任裁判任务的是独任或者合议庭法官,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主审的必须是法官,法官是法院有编制在职人员。

仲裁的独任仲裁员或者合议庭成员,均由仲裁员组成,仲裁员与仲裁委员会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不属于仲裁庭固定在编的在职人员。审理具体案件的仲裁员,由当事人按程序,在具备条件的仲裁员名册里面选定或者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按规定指定。

民事诉讼以公开审理和判决为原则,仲裁正好相反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为原则,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特定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外,其他案件都是公开审理和判决。

而仲裁则是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仲裁裁决书亦然,除非各方当事人一致明确要求公开审理和裁决。

关于这一点,在实践中,有部分商事主体并不希望自己的争端公之于众,随着最近这几年法院裁判文书公开上网,有些不希望争端公开的主体,在拟定的合同条款中选择了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方式。

以上是民事诉讼跟商事仲裁比较明显的区别,当然,二者还有一些细节上的区别。作为国家法律认可的争端解决方式,各有其特点,不能说谁优谁劣,当事人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来作出决定。

以上,供参考。

——-——

律师视角看世界,案件背后释法理。欢迎关注@文金发律师,多学法,免吃亏。想了解更多法律常识的朋友,也可关注律师力荐的下面这本书,看似不起眼,实为很重要。

仲裁与法院诉讼有何区别具体如何

机制大致差不多,最终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程序不同,一、诉讼有一审、不服可以二审、最后还有再审,而仲裁就是一裁终局,不服的话只能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中院不予撤销的,仲裁结果生效。二、是执行不一样,诉讼的执行由一审法院执行,而仲裁的执行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u003Cimg src='http","('互联网')",0,null,false,{},["Set"],{"POST":16},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