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人的肉身存在则灵魂存在,肉身消亡了灵魂也就消亡了,是南北朝范缜的《神灭论》的核心思想。《神灭论》有力的斥责了魏晋时期盛行的宗教佛学思想,让人们认识到了神的本质,有助于人们反对愚昧的迷信思潮。
原文(节录)
或问予云:“神灭,何以知其灭也?”答曰:“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
译文:
有的人问我说:“灵魂消亡了,怎么才知道其消亡了呢?”。
我回答说:“人的肉体和灵魂是合一的,人的肉身存在则灵魂存在,肉身消亡了灵魂也就消亡了。”
扩展资料:
《神灭论》的历史意义
1、对当时的影响:范缜撰写的《神灭论》,在我国古代思想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严厉驳斥“神不灭”的谬说,不仅从理论上揭穿了神学的谎言,而且也谴责了当时封建帝王和世家大族佞佛所造成的社会危机,有着积极的实践意义。
2、对后世的影响:他那坚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思想和为捍卫真理勇于战斗的革命精神,千百年来始终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成为我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中国哲学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神灭论
问:您说精神(译者按:这篇论文中所用的“神”字,固然指的“精神”,
但也指的“灵魂”。当时主张“神不灭”的人,认为使人产生精神作用的是灵魂,
灵魂可以附在人的身体上,人死后,灵魂又转移到其他的地方,但不会消灭。范
缜的神灭论就是针对当时流行的这种“灵魂不灭”的迷信思想展开斗争的。译作
“灵魂”不太妥当,译作“精神”也和今天我们常用的精神的含义有差别。希望
读者注意。)会消灭,怎样知道它会消灭呢?
答:精神就是形体,形体就是精神,因此,形体存在,精神才存在,形体衰
亡,精神也就消灭。
问:无知,才叫做形体,有知,才叫做精神。有知和无知根本是两回事,精
神和形体,原则上不能混为一谈。形体和精神是一回事的说法,不是我所能同意
的。
答:形体是精神的质体(译者按:“质”有“物质”的意义,又有“实体”
的意义,现在把它译为“质体”),精神是形体的作用。所以形体是指的它的质
体,精神是指的它的作用。形体和精神不能割裂。
问:精神既不是质体,形体又不是作用,但二者又不能割裂,它的理论根据
在哪里?
答:〔精神和形体〕名称不同,而实质上是一回事。
问:〔精神和形体〕名称既然不同,如何能说是一回事?
答:精神和身体的关系,恰如锋利和刀刃的关系一样。身体和作用的关系,
恰如刀刃和锋利的关系一样。既叫做锋利,当然不是刀刃;既叫做刀刃,当然不
是锋利。但是离开了锋利就无所谓刀刃,离开了刀刃就无所谓锋利。从来没有听
说过刀刃不存在而锋利单独存在的,哪能说形体死亡而精神能单独存在?
问:刀刃和锋利的关系,可能像您所说的那样,但是形体和精神,它的道理
却不是这样。为什么这样说呢?树木的质体是没有知觉的,人类的质体是有知觉
的。人类既有相同于树木的质体,却有不同于树木的知觉。岂不是说明了树木只
有一种特性,人类有两种特性吗?
答:这话可奇怪了!人类若有以相同于树木的质体作为形体,又有以相异于
树木的知觉作为精神,倒可以照您的说法;事实上人类的质体,〔就在于它〕有
知觉,树木的质体,〔就在于它〕没有知觉。人类的质体不是树木的质体,树木
的质体也不是人类的质体。〔人类〕怎么可能既有同于树木的质体,又有异于树
木的知觉呢?
问:人类的质体之所以不同于树木的质体的地方,就在于它有知觉。人类若
是没有知觉,它和树木有什么区别呢?
答:人类没有无知觉的质体,恰如树木没有有知觉的形体一样。
问:死人的形体岂不就是没有知觉的体质吗?
答:这(死人)是没有知觉的质体。
问:既然这样,可见人类确实既有相同于树木的质体又有不同于树木的知觉
了。
答:死人虽然有相同于树木的质体却没有不同于树木的知觉;活人虽有不同
于树木的知觉,却没有相同于树木的质体。
问:死人的骨胳不就是活人的形体吗?
答:活的形体不是死的形体,死的形体也不是活的形体,根本是不同的两类,
怎能有活人的形体却有死人的骨胳呢?
问:如果活人的形体根本不是死人的骨胳,死人的骨胳也就应当不从活人的
形体产生。既然不从活人的形体产生,那末这(死人的)骨胳是从哪里来的?
答:这是活人的形体变成了死人的骨胳的啊!
问:活人的形体能变为死人的骨胳,岂不正是因为有了生才有死,可见死人
的形体也就是活人的形体了。
答:如果根据活的树变成枯的树木〔来推论〕,枯树的质体怎能说就是活树
的形体?
问:活树的形体既能变成枯树的形体,可见枯树的形体也就是活树的形体。
好像一条一条的丝的形体变成了线的形体,线的形体也就是丝的形体。这有什么
不同呢?
答:若〔照你的说法〕枯树就是活树,活树就是枯树,就应当在树活的时候
雕零,树枯的时候结果。活树不应当变成枯树,因为〔照你的说法〕活树即是枯
树,所以枯树不必从活树变来了。〔照你的说法〕活树枯树既然一样,为什么不
先从枯树变成活树,一定先从活树变成枯树,这是什么道理呢?至于丝和缕是同
时存在的〔不是丝消灭后才成为缕〕,不能用来作为这个辩论的比喻。
问:当活人形体衰亡时,应当立刻死去,为什么人总是逐渐地死去呢?
答:〔这是因为〕凡是生灭的形体,必须有一定的程序的原故。突然发生的,
必然突然消灭;逐渐发生的,必然逐渐消灭。突然发生的,像狂风暴雨就是;逐
渐发生的,像动物植物就是。有突然发生的,也有逐渐发生的,这是事物的规律。
问:您说“形体即是精神”,那末像“手”这些器官也是精神吗?
答:都有它的精神方面。
问:如果说手这类肢体都有它的精神的方面,精神能思虑,手这类肢体也应
当能思虑了。
答:手这类肢体有痛痒的感觉,但没有辨别是非的思虑。
问:感觉和思虑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
答:感觉也就是思虑。粗浅的叫做感觉,深刻的叫做思虑。
问:既是这样,应当有两种思虑了,思虑既然有两种,难道精神也有两种吗?
答:人的形体只有一个,精神哪能有两种呢?
问:如果不能有两种精神,怎么能够既有知痛知痒的感觉又有辨别是非的思
虑?
答:比如手足虽然不同,总归是一个人的肢体;辨别是非,感知痛痒虽不相
同,也总归是一个人的精神。
问:辨别是非的思虑和手足无关,和什么有关呢?
答:辨别是非的思虑是由心这一器官主宰的。
问:心器官是五脏的心吗?不是吗?
答:是的。
问:五脏有什么不同,而单单心有辨别是非的思虑作用呢?
答:七窍又有什么不同,而所担任的职能并不一样,这是什么原故呢?
问:思虑作用不受任何局限,何以知道是心器官所主宰的?
答:心有疾病就会使思虑作用失常,因此知道心器官是思虑的基础。
问:怎样知道思虑不寄托于眼这些方面呢?
答:假若思虑作用可寄托于眼这些方面,眼的作用为什么不寄托于耳这一方
面呢?
问:思虑自身没有基础,所以可寄托于眼这一方面。眼自有它的基础,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