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时间
发布时间: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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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时间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工作制度。

2016年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公布《幼儿园工作规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39号

《幼儿园工作规程》已经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反家暴内容, 强调禁止虐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 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幼儿园工作规程》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

⑴关于保教结合原则;⑵关于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目的和教育目标;⑶关于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⑷让幼儿主动活动、有充分的探索操作和主动参与学习的机会;⑸关于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任职条件和幼儿教师素质;⑹关于幼儿游戏;⑺幼儿园管理;⑻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教育;⑼附则。

《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第三条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
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一般为三年制。
第五条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主要有哪些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为本班的老师、孩子、家长做出榜样。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及每学期园务工作的安排,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并与本班教师、教育助理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
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教师和教育助理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各项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
8、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育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
9、认真填写“幼儿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与家长沟通。
10、认真做好班主任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到班内各位老师,让每位老师做到心中有数。
11、协调好班级的各项工作,并及时上缴每月的各项表格。
12、注意幼儿安全,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做好交接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及幼儿跟踪记录。

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哪一年颁布的

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是在2016年1月5日。《幼儿园工作规程》是为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2015年12月14日第48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反家暴内容, 强调禁止虐童。
目标:
一、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
二、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幼儿园工作规程

幼儿园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党组织负责人和保教、卫生保健、财会等方面工作人员的代表以及幼儿家长代表组成。园长任园务委员会主任。

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会议,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集,对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幼儿园应当加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幼儿园应当为工会、共青团等其他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其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幼儿园应当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幼儿园应当建立教研制度,研究解决保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幼儿园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年末应当向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幼儿园应当接受上级教育、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如实报告工作和反映情况。

幼儿园应当依法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幼儿园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幼儿园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采集、更新、报送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信息。

幼儿园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在寒暑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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