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出了辞职,领导不让走,肯定是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或者是有一个“坏消息”告诉你。
好消息:凭你的才能留下来,一定会升职加薪,你没有必要走。
坏消息:你的事还没有处理好,走不了。你丢下的烂摊子还没有给我收拾好就想走,门都没有。
那么,你的态度就很关键了。
对待“好消息”,你一定要冷静。既然你选择了辞职,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了的,如果把离职仅仅作为升职加薪的“策略”的话,那么领导留下你,说明你的“策略”成功了,但你这时更要注意了,一旦让领导“洞穿”了你的“小九九”,那你的“苦日子”就来了。如果,你下决心准备走人,领导再多“甜言蜜语”都不应该“打动”你,因为你既然已经对这个公司失望了,如果在领导的“糖衣炮弹”下而“沦陷”留下来的话,只会让你再多“痛苦”一次,你最终还是得选择走人。
对待“坏消息”,你更要冷静。千万不要被领导“唬住”了,领导可能是故意用“大话”吓住你,无非想在你辞职谈补偿的问题上站在主动的位置上。既然你选择离职,肯定会把前面的工作打个结,这时你一定要挺起胸膛,当仁不让,该怎么样就应该怎么样,不能太“迁就”。退一步说,你要是真有什么事还没有处理好,也应该明白地告诉领导下一步应该怎样处理,要走也要走得明明白白,不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走,这样传出去对你以后就职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员工辞职,只要遵守解除预告期的义务就可以了,就是要通知厂里,无论厂里批与不批都可以解除合同。
1、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千万不要擅自离岗。
《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特殊情形外,劳动者根据不同情况需要随时、提前3日、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千万不要不通知就擅自离岗,否则企业可追究个人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2、通知最好书面通知,做好工作交接。
尽管法规规定只有30日提前通知才要求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但我建议无论是随时解除,还是提前3日解除,最好都采用书面通知,如果了解到企业辞职比较困难(譬如企业有意设置障碍),可以采取挂号信、特快专递或者亲自送达录音等方式,获取单位收到凭证。
通知单位后,根据公司安排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了,如果企业不安排交接或者提出要延期交接,你都可以决绝,到通知解除合同之日起就可以离职了。注意不到书面解除之日,除非公司和你明确协商,千万不要擅自离岗或者提前离职,否则企业也可追究你的责任。
总之,好聚好散,和厂里好好协商,我相信绝大数企业不会难为辞职员工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敬请关注点评留言““小二乱弹””
呵呵,辞职是个技术活。
回答了很多关于辞职的问题,没有正确的打开方式,就会不顺利,就好像没选黄道吉日一样。
01
纠正一个深入人心的错误观念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辞职是不需要审批的,尽到告知义务,并按照法定要求提前30天提出,到时间可以直接走人,这个告知和30天就是留给企业招聘培训交接替代人选的。
02
做好离职准备
这个准备包括:
离职的书面告知材料,比如你的辞职申请之类的;这个告知一定要书面方式并且通过能够证明你确实提交的文字记录方式提交,比如电子邮件;比如挂号信;比如快递;比如签收记录之类,否则就会出现你交了,他们说没有收到,谁都说不清楚,浪费大家的时间。
手头工作交接准备:最好整理成条理清晰的文字材料,
一是对自己工作的一个总结和交代,
二是为公司和接替的人提供完整准确的参考,
三是表明自己的正式离职意向,
四是缩短公司交接、熟悉的过程和时间,为自己赢得时间。
整理工作的证明材料:(这个既是一种纪念,也是为万一发生纠纷做好撕破脸的准备),包括
入职登记表(最好入职时留底或者拍照);
工牌、工卡;
内部文件(有任命信息等);
工资卡、工资条、工资表;
社保记录;
工作记录(比如生产部门由你记录并签名的工作记录、交接班记录、申请表、报销单、请购单之类能够证明你曾经在此工作的一切文字证明);
劳动合同;
打卡记录;
岗位调动记录;
工资、岗位确认记录;
......
养成随手拍的习惯非常重要!!!养成随手拍的习惯非常重要!!!养成随手拍的习惯非常重要!!!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个以后会成为重要的呈堂证供。
03
准确、清晰的沟通及跟进
做好离职告知及撕破脸准备之后,找到你的直接主管以及人力资源的领导,准备、清晰的告知自己已经准备在何时离职,留给公司30天时间准备好交接人员,而且自己已经整理好了离职的所有文字手续(强调!),如果公司不能配合的话,可能大家都比较被动。
04
留一线:离职目标不能变动,时间可以稍微宽限
沟通时,可以放低姿态,说明自己的情况,比如家里有事儿,比如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要办之类,请求谅解并配合手续,如果撕破脸,大家都难看。
当然可以请公司放心,可以适当多给几天交接,但是公司要抓紧,如果实在不能提供交接人员,也只有走人了,有了损失可不能赖你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