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教学大纲(音乐教学方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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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方法有哪些

  研究音乐教学的理论及其运用。以中小学音乐教学大纲为依据,阐述音乐教学的目的、任务及教材编选原则,研究音乐教学规律,探讨乐理、视唱、唱歌、器乐、音乐欣赏等教学的步骤与方法。下面是我为你带来的文章

   音乐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师生在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中为了有效地完成一定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它既包括教师的教法,又包括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学法,是教授方法和学习方法的有效结合。决定教学方法的基本要素是教学目的、教学对象、教学内容,由于音乐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特殊性,音乐课的教学方法不同于一般学科普遍采用的教学方法。下面就音乐教学的特点谈谈音乐教学方法的选择和应用。

  选择教学方法要与学科特点相适应,要依据该学科教学活动的目的、任务。音乐教学的根本目的就是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即通过音乐教学陶冶学生的审美情感,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音乐教学的内容包括歌唱、器乐、律动、欣赏、创作和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音乐课又是一门技艺性较强的学科,这就决定了音乐教学普遍采用的是练习法、欣赏法和示范法。

  音乐教育作为一种审美教育,并不是纯知识理论传授,感受音乐、鉴赏音乐、表现音乐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技能、技巧为基础。音乐教学就是为欣赏音乐、演奏演唱、创作表现音乐而进行技术方面一系列的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离开了技术训练就很难完成美育任务,也就无法完成音乐教学任务。故而练习法理所当然应当成为音乐教学中广泛使用的基本方法和重要方法。音乐是听觉艺术,要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首要条件是让他们接受美的熏陶,让他们大量接触优秀的音乐作品,扩大音乐视野。审美、修美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音乐欣赏的能力,在聆听音乐的同时,音乐的美会感染学生并激发他们的兴趣,音乐欣赏能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注意力和记忆力,提高他们的鉴赏水平。作为音乐课教学内容之一的欣赏本身就是以欣赏教学方法为主,而在歌唱、器乐、律动等教学中也无不贯穿和体现着欣赏活动,所以欣赏法也是音乐课普遍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我们知道,儿童学音乐是从模仿开始,在课堂上学生学习各种技能也都离不开教师的示范,尤其是在唱歌、器乐等教学活动中,教师的范唱、范奏都必不可少。所以,示范法也是音乐教学的重要方法之一。

  选择教学方法还要依据学科中不同的教材内容、特点。如歌唱教学方法有听唱法、视唱法,还可由教师范唱范奏,并运用图片、教具及手势提示辅导学生唱好歌。器乐教学要避免机械枯燥的练习,教师讲解要简明扼要形象。欣赏教学不光采用欣赏法,还可以采用诗、文、图画等多种手段促使学生联想与想象。分析综合与比较的方法也应贯穿学生学习欣赏音乐的全过程。音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法则以视听结合法、联系对照法、讲解法为主,不同于一般技巧训练采用的方法。

  学生的实际情况,如年龄特征,音乐素质等也影响着教学方法的选择。譬如:在进行歌唱技巧训练的时候,对小学中年级学生就要指导他们逐步从胸式呼吸转向胸腹联合式呼吸,学会有气息支持的歌唱;到高年级要求逐步掌握控制气息的能力,为从本能地歌唱进入艺术歌唱奠定基础,同时进行发声方法的训练,咬字吐字也要求清晰准确。律动教学则应以小学低年级的学生为主要教学对象。在教学中教师应给学生提供较为简单的可能性的示范,并且大量采用游戏的方法,以更好到调动学生学习、练习的积极性。不管在器乐、欣赏或音乐常识教学中,对低年级学生要以形象性、趣味性为主,对高年级学生来说,讲授法相比较可多用。

  学生的素质也影响着教学方法的选择。在音乐素质较好的班级,可适当加大音乐知识和技巧训练的难度、深度,课堂教学内容安排也可更加充实。例如,在教唱新歌时就可采用视唱法。而对音乐素质较差的学生,就应以听唱法、跟唱法为主学新歌,教学进度要放慢,难度也要降低。

  此外,在运用教学方法时,要注意多种教学方法的合理配合。在歌唱、器乐教学中,不仅要采用示范法、练习法,还要穿插运用讲授法等其他教学方法。在欣赏教学中让学生们欣赏音乐作品的同时,也要适当进行讲解。这是因为各种方法都不是万能的,多种教学方法之间的互相配合,合理运用,会有相辅相成之功效。

  总之,选择音乐教学方法要注意培养和发展学生音乐审美能力,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培养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爱好。在选择的同时,既要正确对待经长期教学实践检验至今任然适用的各种教学方法,还要科学合理地吸取新的研究成果,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如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等,创造出切合音乐教学实际的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的总结

  介绍

  新课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以新的阐述和定位,突出的特点是课程目标由单向方式走向多元、综合与均衡。具体来说,每一门课程目标都体现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等三个维度的有机整合。

  目标

  课程标准的 “课程目标”同教学大纲的 “教学目的”有所不同,目标虽含 有目的、里程的意义,但目标不同于目的的那种总体性、终极性和普遍性价值,它更体现为具体性、阶段性和特殊性价值。因此,对于课程目标,可大致理解为:在学校教师指导下,学生某种学习活动的具体的行为变化表现和阶段性、特殊性的学习结果。

  课程目标须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完成和达到,因此,在某一方面、领域和学时的教学中,还有着更为明确和具体的教学目标,如音乐课程中的音乐教学目标。

  目标功能

  从音乐课程的角度来说,其目标具有的功能有:明确音乐教育发展方向,提示音乐教育计划要点,提供音乐学习经验方法,确定音乐教育评价基础,等等。这四者的关系是通过明确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提示音乐教育计划要点,为学生提供达到目标的最优的音乐学习内容、方法与经验,并以此确定为评价音乐教育活动结果的标准。

  作用

  而对于更为明确和具体的音乐教学目标来说,其功能和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导向———明确音乐教学方向,提出音乐教学任务,确定音乐教学方式,主导音乐教学过程。

  (2)规划———明示音乐教学计划,界定音乐教学范围,规范音乐教学进度 ,提出音乐教学要点。

  (3)调控———调节与改进音乐教学的操作过程和方法。

  (4)评价———检测与评价音乐教学的实施过程和效果。

  分类

  在音乐新课程中,课程目标是由三个维度构成的,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这段表述清晰地说明了新的课程目标的设计思路和内涵。新的课程目标的表述方式,体现了新的知识观和学生观,体现了在人的发展中多维目标的整合,体现了素质教育对课程目标体系的要求。

  核心

  长期以来,基础教育课程目标指向单一的认知领域,把课程视为知识,视为学科。知识为中心、知识标准化、知识统一化支配着课程的构建、设计与实施。这种单一、片面的课程观所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它加重了基础教育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造成了课程结构突出学科本位,科目过多,缺乏整合,课程内容 “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等一系列问题。而新的课程观建立在对传统 “知识本位”、“学科本位”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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