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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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何区别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合同的内容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主体资格不同、主体的待遇不同、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主体资格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三、主体的待遇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2、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四、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

五、适用的法律不同

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必然一方为公司企业,一方为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双方可以是企业、个人或企业与个人。

2、主体性质和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不尽存在财物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劳动者需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企业存在被支配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双方只存在财物关系,法律地位平等。

3、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有民法典调整,而劳动合同主要有劳动合同法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合同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

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民法典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3、主体的待遇不同;
4、报酬的性质不同;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6、适用的法律不同;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务合同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有学者认为,根据给付的标的,合同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合同,例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第二类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合同,例如承揽合同、委托合同、保管合同、雇佣合同;第三类是以共同从事一定工作为目的的合同,例如合伙合同。第二类合同可以称为广义的劳务合同。广义的劳务合同即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确定或不确定期间内,一方向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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