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性竟然无罪?驻韩美军权力到底有多大,韩国大气都不敢喘
发布时间: 2023-07-11

《军武次位面》作者:UV-5R

美国大兵又性侵韩国女性了!为什么说“又”呢?因为这种事隔三差五的发生在驻韩美军或者驻日美军身上,我们早已司空见惯。

这起性侵事件和过去驻韩美军制造的无数次性侵案件大同小异,韩国女子被驻韩美军士兵带入美国空军第8战斗飞行团基地,在喝醉酒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被一名美军强迫发生“人和人的连接”,次日韩国女性从基地大门夺路而逃大喊“我被性侵了!救命啊!”,被军务员发现后,将她移交给美国宪兵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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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驻韩美军基地大门

案件的进展,从目前看也和过去案件基本一样:美军士兵拒不认罪,驻韩美军包庇自己人;韩国警方毫无办法,案件发生7个月后,才扣到了嫌疑人的手机,连嫌疑人的面都见不上。

所以,最近韩国民众纷纷走上街头或者拿起键盘,抗议美军暴行。事实上,韩国人能做的也就是无能狂怒、在网络上发泄怒火,现实中一个手指头都不敢碰美军一下。

这次性侵案大概率依旧和以往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美军士兵要么是小小惩戒一下,要么就是无罪释放。

▲“爸爸”打“儿子”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毕竟我们总说,韩国军队连个战时指挥权都没有,驻韩美军在韩国就是“亲爹”一样的存在,平时只有爸爸揍儿子的份,儿子顶多敢嚷嚷几句,给它几个胆也不敢还手。

那么驻韩美军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存在?驻韩美军的权利究竟有多大?

韩军真的没有战时指挥权吗?

创造了韩国的驻韩美军

韩国为什么会有美国的军队驻扎?

这个问题,相信很多朋友会直接给出答案:因为朝鲜战争中,韩国军队被朝鲜军队暴打,所以韩国需要美军保护。

真的是这样吗?在现在韩国的土地上,是先有韩国还是先有美军?

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之前,朝鲜半岛上是没有大韩民国(ROK)的。当然,也没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DPRK)。当时的朝鲜半岛作为殖民地,由日本人统治。

1945年8月,苏军第25集团军在朝鲜半岛发起攻势,快速解决掉半岛北部的日军,并做好了随时南下的准备。

让苏联独吞朝鲜半岛?美国人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经过两国协议,朝鲜半岛上北纬38°线成为苏、美两国对日军事行动和受降范围的临时分界线,北部为苏军受降区,南部为美军受降区。

按照协定,美军在1945年9月后进入朝鲜半岛南部接受日军投降,也就是现在的韩国领土。1948年美国军政厅组织南朝鲜大选,由美国扶持的李承晚成功当选总统,建立“大韩民国”。

所以,真要给韩国溯源,美国确实可以称得上是韩国的“亲爹”。

▲李承晚与麦克阿瑟

不过当时美国的战略重心是中国,根本不在意小小的朝鲜半岛,韩国建国后,美军除留下一个几百人的军事顾问团外,在1949年6月30日前撤走了朝鲜半岛上的所有作战部队。

然而一年后朝鲜战争爆发,短短几个月韩国便即将覆灭,为了守住东亚大陆最后一块地盘,美军又迅速回到韩国帮助抵御朝鲜人民军的进攻。后面的历史,大家都非常熟悉了。

朝鲜战争中,在韩国土地上的美军数量达到了最高峰,先后投入陆军第八集团军、第1军、第9军、第10军等地面部队,以及大量的海空军部队。最多时有32万美军部署在韩国执行各种作战任务。

不过,有一点需要说明,在朝鲜的美军并不全是美国人组成。还有大量直接从韩国征召后,编入美军的韩国人,即所谓的驻韩美军附编韩军(KATUSA)。

这些人的的身份相当特殊,虽然是韩国人,但不是韩军而是美军。虽然是美军,但是战死后不算美军伤亡,也无法列入韩军伤亡。算什么呢?大概和后来的M72反坦克火箭筒性质差不多,用后即弃,真正的“耗材”。

1953年《朝鲜停战协议》签署后,美军并没有像中国人民志愿军一样从朝鲜半岛撤离。美国人毕竟和韩国军队一起并肩战斗过,知道这支军队的成色。万一朝鲜再次南下,韩军是百分之百顶不住的。

为了给韩国吃个定心丸,同时加大自己对韩国的掌控,1953年10月美韩两国签订《美韩共同防御条约》,明确“韩国给予美国在其领土以内及其周围部署陆、海、空部队的权利”。美国取得了长期在韩国驻军的权利,同时两国任何一方受到攻击,都要出兵协助。

于是,美军就在韩国领土上留了下来,成为驻韩美军(United States Forces Korea, USFK)。冷战时期,数万驻韩美军遍布韩国全境的19个基地,时刻防备朝鲜人民军甚至苏联武装力量南下进攻韩国。

冷战结束后,驻韩美军和驻欧美军一样进行了削减兵力。但仍然保持了相当的规模,并且部署了大量先进装备。

▲驻韩美军第二步兵师

目前,整个驻韩美军保持2.9万人规模。包括陆军第八集团军,兵力2万人左右;空军第七航空军,兵力8900人左右;海军第七舰队,兵力300人左右;海军陆战队,兵力300人左右。这样的规模,加上60余万人的韩国军队一起对抗北方,才让韩国政权相对安心。

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让美国人帮你看院子,那自然要付出代价。于是在韩国政府的许可下,驻韩美军就有了让韩国民众屈辱不已却又无可奈何的各种特权。

“天龙人”驻韩美军的特权到底有多大?

一般来说,按照国际法,外国驻军应遵守被驻军国家的法律,但为了保障驻军及军属权益,双方会在法律范围内提供一定的便利。但是,驻韩美军从一开始就有“高韩一等”的特殊法律地位和各种便利。

在1945年-1948年的美军统治时期,美国法律就是韩国法律,美军担任一切法庭审判,法官是美国人,就连韩国人都要在英语法庭受审。

从朝鲜战争爆发开始,韩国政府为恳求美国人尽快派出军队帮助作战,在1950年7月18日,与麦克阿瑟签订了《关于驻韩美军管辖权的韩美协定》,即所谓《大田协定》。

因为是求人办事,所以《大田协定》中的条文肯定是极大有利于美方,某种程度上说,已经不是“不平等条约”,而是“卖国条约”。

比如,直接同意美军有治外法权,韩国无权审判美军军人在韩的犯罪行动,只能交由美国审判。

这等于说,美国兵不管在韩国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都是美国人自己来处理,你韩国人管不着。

在朝鲜战争期间,美军发生过多次大规模屠杀无辜百姓的行为,但都没有得到惩罚。例如“老根里事件”美军在韩国忠清北道老根里村一次性屠杀了约400名村民,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儿童,50年后美国才承认是士兵“太恐慌”造成的。

能从韩国要求得到这么大的权利,确实很符合麦克阿瑟的行事风格。在日本能当“太上皇”,在韩国自然也要当“爸爸”。

于是韩国民众就有了这么一群游离在法律以外的“爸爸”们。

1953年朝鲜战争休战。如果说,战争期间韩国民众还能忍受“爸爸”们干点偷鸡摸狗的事情。战争结束后,开始恢复正常生活的民众对这些行为就慢慢开始无法接受了。

同时,驻韩美军在韩国的行为仍然毫不收敛,酗酒滋事、驾车撞人、抢劫财务、强奸女性……时有发生。

普通韩国人对美军的印象也渐渐从“保护我们的英雄”变成了“留在我们国家的恶棍”。

韩国民众反美意识开始逐渐高涨,韩国政府也感受到了来自民众的压力,于是开始寻求与美国政府谈判,希望签订新的驻军协定,限制一下美军的行为。

好吧,那就重新谈判签订协定。

很快谈判就有了结果。1966年,韩美双方重新签订了《驻韩美军地位协定》(SOFA)以代替《大田协定》,并于1967年2月9日生效。

从文字上看,《驻韩美军地位协定》比《大田协定》还是有很大进步的。比如,约定对犯有杀人、强奸、贩毒、殴打致死等12种恶性犯罪的美国军人,韩国人可以拘留。

文字有用吗?当然没用。要是文字管用,驻韩美军现在就应该是老老实实的了。

你有对我的限制条款,我也要加对你的限制条款。作为律师治国的典范,玩法律条文可以说是美国人的拿手强项。

《驻韩美军地位协定》里面,美国人同样增加了大量限制韩国行使司法权利的条款。比如,驻韩美军因犯罪而被韩国执法部门抓获后,只要美军方面提出要求,韩方必须立即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美方,不得拖延。你看,就算恶性犯罪,美国人张嘴要人,韩国人就得把人交出来。

如果犯罪后没有被韩国人抓住那就更不用怕了。《驻韩美军地位协定》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由美方先拘留的,则不管韩国人有什么理由,美方都不必将人交给韩方,就如同这次性侵案,韩国人连人都见不着。

即便是韩国人把嫌疑人抓住了,美国人也没要人,那也不用怕。因为《驻韩美军地位协定》还规定,如果美军方面要求韩国放弃审判权,只要没有特殊情况,韩方就应放弃审判权。看看,多么体贴的条文,直接让你放弃审判。

所以,从《大田协定》到《驻韩美军地位协定》,有没有进步?有,韩国人的面子好看了一些,驻韩美军的治外法权在纸面上受到了削弱。

至于实质上嘛,从上世纪70年代到今天,尹今伊被杀事件、忠武路地铁站骚乱事件、麦卡锡上等兵事件、美军向汉江排放剧毒物事件、装甲车碾死女中学生事件……至于什么殴打路人、持刀抢劫、强奸等更是家常便饭,反正驻韩美军的犯罪行为一点没见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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