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通知书和入伍批准书有什么不同哪个更重要?人事突然通知我被辞退了,想走仲裁程序需要哪些资料或证
发布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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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通知书和入伍批准书有什么不同哪个更重要

崤山小虎第162条回答。

入伍通知书是公民在报名参军后,经过地方人民武装部一系列体检、政审等程序后,发给应征青年的被录取证明。和我们今天收到大学的入学录取通知书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入伍批准书是公民在入伍后,经人武部(或接兵干部)送到部队后,由所在部队将青年入伍情况汇总后报上级兵员部门。由上级兵员部门放进士兵档案的服役证明。和我们今天的学籍建档类似。

所以,入伍通知书大家都能看到,因为会发到个人手里;而入伍批准书就像学籍档案一样,塞入个人档案的,大家平时根本见不到。

哪个更重要呢?

大学录取通知书,你要是丢了还想进大学,怕是要费一番周折的吧!同理,军队的入伍通知书,要是丢了,怕是要耽误你新兵入伍的时间了,而且作为一个应征青年,把入伍通知书都丢了,军队该怀疑你以后会不会把发给你的枪也丢了啥的。

而入伍批准书,你想弄丢怕是没那么容易,因为你基本见不到。就算退伍时见到了,也不会让你随便拿走的。如果真的因为种种原因弄丢了,那补起来会相当麻烦了,有没有补全的可能估计都会很难说。

同时,入伍批准书是计算你个人工龄、退役金、退役安置地、退役安置级别等等的重要档案,与个人的福利待遇息息相关的。

所以哪个重要,大家想必我明白吧。

最后,小虎搜集了一些入伍通知书,和大家一起回忆下那段青春岁月。

小虎当年的入伍通知书:

其他年代的入伍通知书:

入伍批准书:(注意看下方的装入本人档案)

人事突然通知我被辞退了,想走仲裁程序需要哪些资料或证据

感谢邀请!

既然公司决定把你辞退,并且给了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从你的提问可以看出你也很意外,那就基本可以说明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你要求的四个月经济补偿金很合理,但是要少了。

我的建议:公司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就要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加盖公章,拿到了这个你再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我前面提到了你至少可以拿到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里我解释一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向你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我不太确定你是工作了两年零几个月了,但是至少可以再拿0.5个月工资,另外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你,你还可以再要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这样计算下来你至少能够得到5.5个月的工资。

仲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这个最有效最能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银行流水(拿上你的工资卡到所在的银行自助机上可以直接打印)、工作证、工服、工资表、考勤表、入职登记表等。以上材料(前三个最为重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除此之外,还要你们公司的的工商登记资料,这个你可以凭身份证到工商部门查询打印或者登陆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带上这些材料到劳动局填写《仲裁申请书》,然后你们公司就会收到《开庭通知书》,接下来坐等开庭就可以了。

PS:可以再跟公司协商一下,如果公司能赔偿你4.5月工资个人建议就算了,毕竟仲裁至少也要等到一个月后才有结果既浪费时间也浪费精力。可以关注我,不懂私信我。

希望我的回答能到帮到你,谢谢!!!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现在辞职需要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吗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又没上社保,显然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这时候如果员工以此为由来提出离职,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这种情况下,员工只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即可,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写的,不是员工写的。

另外,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员工也可以不用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要辞职,是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的,如果不能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提交电子版或者直接口头告知也可以。

但是我们还是鼓励劳动者能够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这样有利于证据的收集,将来如果用人单位赖账不给经济补偿金,也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张云雷曾说「一晚上三十多张病危通知书」,短时间多次给病人下发病危通知书的标准是什么

我迷惑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会推荐给我?

我在某大型三甲医院做过住院医师,急诊、ICU和肿瘤科都转过。

简单点说,一般是在病人快挂的时候会下病危通知,告知家属现在情况危急,可能有生命危险。如果是白天主管医师下达病危,如果是晚上那就一般是值班医生和住院总医师决定。有些vip病人(不止是有钱有权什么的,病情特殊或者特别难缠也属于vip范畴)会涉及到二线医生(副主任或者主任)。

那什么时候会在一个晚上多次下达病危呢?

根据我的经历,推测是这样的:

1. 一个晚上暂定是12个小时,按照30次病危也就是不到半个小时发一次(这是很重要的前提);

2. 病人情况严重,主管/值班医生下病危医嘱,并向患方告知患者情况危急生命体征不稳定及下达病危通知,患方签字表示知情;

3. 不到半个小时,病人情况突然好转,各项生命体征平稳,此时主管/值班医生可能由于长期值班脑子处于不清醒状态,然后下了撤病危医嘱并告知情况好转;

4. 又不到半个小时,病人情况又突然恶化,生命体征不稳定,此时主管/值班医生重复步骤2;

5. 又又不到半个小时,病人情况突然好转,此时主管/值班医生重复步骤3;

6. 又又又不到半个小时,病人和医生不断重复上述步骤直至完成30多次病危通知的下达。

按照我的经验,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利益声明:

本人不认识张云雷,也不认识提问者,不清楚问题中出现情景的具体经过,仅针对问题中描述的事件进行回答;本回答仅基于本人狭隘且短暂的从医经验作答,“张云雷”作为人称符号可替换为“路人甲”或者“隔壁老王”,本答案同样成立。

此外,强烈建议该事件中出现的医院,对当晚30多次下达病危通知的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心理指导或者提供相应心理治疗。

医院随便发病危通知书,人还好好的,为什么还要发病危通知书

这就是传说中的睁眼说瞎话。什么叫人好好的?人好好的去医院?不是脑子瓦特了?如果非等紧急抢救了才给你下病危通知书你又反咬一口说是医生没有及时发现病人病情变化??出门别只带肚子里的一坨屎,还是带点,哪怕一点点脑子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