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主共和国(台湾是什么国家的殖民地呢
发布时间: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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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是什么国家的殖民地呢

1624年-1661年是荷兰的殖民地,1894到1945是日本的。

1624年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荷兰殖民者为建立与中国、日本贸易的据点侵入南台湾。 1626年至1642年西班牙殖民者也曾侵占北台湾,后被荷兰人驱逐。 

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把土地据为已有,强迫人民缴纳各种租税, 掠夺台湾的米、糖,将其收购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经台湾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

荷兰殖民者的统治激起了台湾人民的反抗。1652年郭怀一领导了最大规模的一次武装起义,虽最终被镇压,但表明荷兰殖民统治已出现危机。九年后他们配合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人,收复了台湾。

1894年日本蓄意挑起中日甲午战争,翌年清朝战败,派遣李鸿章前往日本议和,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无条件投降。

中国人民经过14年的艰苦抗战 ,付出巨大的牺牲,终于同全世界人民一道打败了日本侵略者,使台湾重新回归祖国的怀抱,结束了台湾人民蒙受日本奴役的屈辱历史。台湾人民欢天喜地,庆祝回归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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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占领台湾50年,派出19任总督,作为统治中国台湾地区、实施殖民统治的最高指挥。在1895年6月至1919年10月间,日寇为建立“殖民地体制”,用武力镇压和控制台湾人民的反抗,实行军人专政。

日本在台湾实施残酷的殖民统治,总督府于1896年发布了“关于施行台湾之法律”。这一文件编号为第63号法律,所以称为“六三法”。“六三法”总共6条,它成为日本统治台湾的基本法。

此法确定台湾特殊化,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总督的独裁权力;主要内容是镇压抗日义军和剥夺台湾人民的基本权利。

1906年,颁布实质相同的“三一法”取而代之,两法没有根本区别,中国人遭受的苦难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越来越沉重。

日本在台湾殖民统治主要靠军队、宪兵、警察维持,更多的是靠权大无边的警察管制社会和民众。1897年,日本第三任总督乃木希典,制订了“三段警备法”。

为维持殖民统治,对中国人的任何反抗和不满行为,日本殖民者一律予以残酷镇压。1898年,日本殖民当局颁发“匪徒刑罚令”,全文8条,该“令”专门镇压台湾同胞的反抗,日寇殖民者根据此令残杀了无数台湾同胞。

在颁发“匪徒刑罚令”的同时,又实施“保甲条例”,规定保甲作为警察军事统治的辅助组织。条例全文7条,规定10户一甲,10甲一保,全保全甲内部连坐,保甲另外组织壮丁团,接受警察当局指挥、监督。

到1943年,全台共设保6074个,设甲58378个,控制户数达50余万户;壮丁团团丁最高时达到134613人。

保甲制度作为日本殖民者对台湾民众实行殖民统治的重要手段,其实质是用“以台制台”的方式控制和奴役当地中国人,保甲制度成为法西斯统治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台湾

台湾什么时候有民主党的

台湾民主党成立于1988年8月14日,建党初期曾称为“新民社党”。创党主席沈朝江,1940年生,台湾省人,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毕业。原任民社党内革新派主席,1988年民社党内部分裂,闹”双胞案“时,任新党的中央派主席。
该党从民社党中分裂出来,成员都是原民社党党员。民社党自1949年随国民党到台湾后,党务难于推展,为了重振民社党,起用沈朝江及江连兴大力推展党务,并积极吸收党员。民社党自1979年召开第三届代表大会后,近十年因内部不团结导致第四届代表大会久未按党章规定召开,沈朝江和江连兴等曾多次催促召开第四届全代会,但都遭该党主席团的反对,乃至他们同谢正一等人成立了“民社党党务革新委员会”,沈朝江、江连兴、谢正一等分别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并公开发表“革新宣言”,要求党主席辞职改任荣誉职,并公开党务经费,开除省党部及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职务,目的就是促进党务革新,让民社党早日摆脱“花瓶政党”、“泡沫政党”的讥讽,建立党格,发挥在野政党应有的角色功能。其后同民社党主席因曾多次沟通都因意见不一,加深民社党“革新”与“资深”党员间的矛盾。
1988年8月14日以沈朝江、江连兴为首的“革新派”带领300多党员,以召开第四届全代会为名宣布脱离王世宪、杨毓滋、李缎领导的民社党,发动党变,谴责原领导人长久以党营私的行为,会上通过新的人事安排,沈朝江任党主席、江连兴任台湾党部主任委员、许秀弟任中央党部秘书长、陈震亨任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将党中央迁往台中市办公。
8月15日,原民社党在台北举行“建党四十二周年纪念大会”以统一内部,重振党威,但遭到“革新派”的闹场,公开拆掉民社党总部招牌,并在墙上用红漆喷写“铁血革新、国家至上”等字,导致“纪念会”草率收场。同年9月,原民社党中央党部发表声明,开除沈朝江、江连兴等人党籍。而“革新派”于9月4日在台北召开“新党中央”成立大会。
1989年1至3月期间,台湾“内政部”以王世宪等的民社党作为政党报备名称,导致沈朝江等“新党中央”的不满,沈自动撤销原申请案,另以“中华新民社党”名称申请。此后,决议改名为“中国民主党”。
该党成员多属民社党革新派,并有不少佛教徒和道教徒,故拟设宗教党部。其中央党部设在台中市,下设有省党部及各县市党部。
该党支持客语运动,原骨干常委兼台南市党部主任委员庄正栋,1989年因参选分歧退党,另组“保民党”。而前副主席江连兴,也因政治理念与该党成员歧异,和无法摆脱财务困局而退出中国民主党,另立“大同党”。

已经消失的国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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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亡的国家
这些国家现在已经分成几个国家。
奥匈(Austria-Hungary) - 这个双君主国家于1867年组成,由哈布斯堡帝国发展而来。分为奥地利和匈牙利两部分。在1918年,帝国分裂为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和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王国(1929年改名为南斯拉夫王国)。
南斯拉夫(Yugoslavia) - 于1918年、1929年在奥匈帝国和塞尔维亚-黑山王国的基础上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新建立;在 20世纪90年代6个加盟共和国中的4个(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马其顿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脱离南斯拉夫,后塞尔维亚和黑山于2003年重新建立南斯拉夫。
捷克斯洛伐克(Czechoslovakia) - 在奥匈帝国的基础上建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建,1993年国家分裂成为捷克共和国和斯洛伐克。
西印度群岛联邦(West Indies Federation) - 1952年由独立的加勒比海内的前英国殖民地组成。在牙买加投票决定脱离后,联邦瓦解。
马里联邦(Mali Federation) - 1959年由法属西非的两个部分塞内加尔和法属苏丹组成,1960年分为塞内加尔和马里。
苏联(Soviet Union)或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USSR) - 于1918年布尔什维克革命后由许多加盟共和国组成,后分裂为立陶宛、拉托维亚、爱沙尼亚、摩尔瓦多、白俄罗斯、乌克兰、亚美尼亚、佐治亚、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俄罗斯。
阿拉伯联合共和国(United Arab Republic) - 埃及和叙利亚在1958年成立的联邦,1961年解散,埃及使用这个名字直到1971年。
中美洲联合省(Provinces of Cent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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