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通报丨黑龙江省3人接受审查调查,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
发布时间: 2023-07-11

央广网哈尔滨2月13日消息(记者庞淼)2023年2月6日至2月12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信息:3人接受审查调查,1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审查调查

·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姜永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姜永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绥棱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郑武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绥棱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郑武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省公安厅航运管理总队总队长刘扬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省公安厅航运管理总队总队长刘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塔河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陆长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大兴安岭地委批准,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对塔河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陆长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陆长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务接待,违规配备、装饰、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开发票套取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陆长平身为政法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欺瞒组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故意瞒报个人事项;为官不廉,执法犯法;工作上擅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司法执法活动,破坏当地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生活上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严重损害政法机关和干部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兴安岭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地委批准,决定给予陆长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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