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有些地方不可
发布时间: 2023-07-11

陶渊明(约376~427),晋朝人士,字元亮,自号“五柳先生”,晚年更名“潜”,卒后友人私谥“靖节征士”,浔阳柴桑人,今江西省九江市人。他一生出仕5次:第一次是太元十八年(393),任江州祭酒,时年29岁。史载,他“不堪吏职”,没过多久就辞官了。第二次入桓玄军幕,这一次干了三年。第三次被刘裕召为参军。第四次又到了建威将军刘敬宣的幕下。第五次任彭泽县令,做了八十多天之后,以“不为五斗米折腰”为由,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回家当起了农民。

他的经历,向我们道出了一名古代中下层工作人员的艰辛、才华、快乐与无奈。他是才华横溢的隐士,又是田园诗派的鼻祖,留下了千古诗篇、忧国忧民情怀和深渊意境,但有些地方还是不可取的,值得我们现在的党员干部们引以为戒。

陶渊明前前后后辞职任职达到5次,作为一名正处级干部县令,把官场当作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现在说来肯定是不行,轻于去留对自己、对家人来说也是不负责任的,对群众也是不负责任的,一不顺心就辞职,这一点很不可取。

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做法不可取。据考证,陶渊明任县令时,他的职务工资标准是“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一斛为十斗。如此算来,日工资正好是五斗米和83文錢,相当于现在每个月领9875元工资,当时国家穷、财政保障水平有限,作为处级人员领不到1万元的确有点低,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且是为广大群众服务,何乐不为呢。但他为了保持清高、不受上级的气,选择了辞职回家种田,其做法不可取。

陶渊明爱喝酒不可取。据好事者统计,陶渊明现存诗文145 篇,提及饮酒的有56篇,占其全部作品的40%,这个数据充分证明了陶渊明与酒之间关系非常密切。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每天把时间精力用在喝酒、结交酒友方面,与形象有损,与公务肯定不合适,而且陶渊明经常性喝酒,导致他后半生穷困潦倒、子女不成才与喝酒有莫大关系,这个也不可取。

作为我们今天的同志,读书、读古人时,就要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学习他淡泊名利的人生态度,学习他极高诗文才华修养,学习他“独立率真”、“中和任放”的伟岸个性,但他有些负能量的方面,我们还需摒弃。(蜀西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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