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丞相胡惟庸称其旧宅井里涌出醴泉,此为祥瑞,并借此邀请明太祖朱元璋前来观赏。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太监云奇紧拉住缰绳,急不能言,拼命指向胡家。朱元璋感觉事态严重,立即返回,登上宫城时,发现胡惟庸家上空尘土飞扬,墙道都藏有士兵。太祖大怒,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当天处死胡惟庸、陈宁等。同时藉辞穷追其友好,包括开国第一功臣韩国公李善长等大批元勋宿将皆受株连,牵连致死者三万余人,史称胡惟庸案。胡惟庸是中国封建王朝最后一个名至实归的丞相。除掉胡惟庸后,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另设殿阁阁大学士供皇帝做为顾问,结束了中国的宰相制度。
明朝胡惟庸案,前后历时十余年,斩杀了三万余人才结束。可以说朱元璋利用胡惟庸案,扫清了朱允炆登基时候,可能存在的威胁。胡惟庸被杀时候,就是因为谋逆这一项罪名;这一案件也被称为明初四大案之一。
胡惟庸是封建王朝最后一位丞相,他个人很有才能,也很会办事,深得朱元璋的信任。在成为丞相以后,胡惟庸也忘记了最重要一点,皇帝才是这个国家掌权人。他在朝中培植自己的势力,很多事情生杀大权,都由自己说了算,并没有请示朱元璋。
对于胡惟庸案,我想正中了朱元璋下怀;对这个大案,个人有着下面两个看法存在。
胡惟庸身为淮西勋贵,同李善长、蓝玉等人关系交好。他在朝中得势时候,最痛恨的人,就是刘伯温。只因为刘伯温向朱元璋进言,说自己不适合做丞相。
有人说刘伯温的死,同胡惟庸有着直接的关联。而胡惟庸的死,则纯属自己无下限作。没有真正看清,朱元璋的为人和性格。
朱元璋杀功臣行为,在历史上都绝无仅有。他为了保障皇权稳固,大明江山千秋万代,对曾经跟随自己建立功勋的臣子,从来不吝啬拿起屠刀。
胡惟庸案子便是朱元璋,杀功臣的一个借口。他不仅以谋逆的罪名,杀死了胡惟庸,更是由这件案子,前前后后牵涉了数万人,历时十年时间,依然能够找到借口杀人。
胡惟庸案是朱元璋杀功臣,很好的一个理由。谋逆罪放在古代,就是一项重罪,皇帝说你有罪,你就是有罪。
胡惟庸的一生,开创了多个记录,不仅是封建王朝最后一位丞相,也是第一位被痒死的人。
胡惟庸被朱元璋以谋反的名义处死。并由此展开了明初四大案之一的胡惟庸案,一大批淮西功臣都卷入此案。其中包括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此案朱元璋共计处死三万余人。
胡党之狱又称为“胡惟庸案”,是明初四血案之一。
洪武十三年正月,丞相胡惟庸称他家的旧宅井里涌出了醴泉,邀请明太祖前来观赏。这是大明的祥瑞,朱元璋欣然前往,走到西华门时,一个名叫云奇的太监突然冲到皇帝的车马前,紧拉住缰绳,急的说不出话来。
卫士们立即将他拿下,乱棍齐上,差点把他打死,可是他仍然指着胡惟庸家的方向,不肯退下。朱元璋这才感到事情不妙,立即返回,登上宫城,发现胡惟庸家墙道里都藏着士兵,刀枪林立。于是立即下令将胡惟庸逮捕,当天即处死。 据《明太祖实录》记载,四天前,也就是正月甲午,中丞涂节已经告胡惟庸谋反,以明太祖猜忌多疑的性格,怎么还会去胡惟庸家看所谓的祥瑞?可见,云奇告变纯属子虚乌有。胡惟庸案前后株连竟达十馀年之久,诛杀了三万馀人,成为明初一大案,列洪武四大案之一(另三案为空印案,郭桓案,蓝玉案)。事后朱元璋还亲自颁布《昭示奸党录》,告诫臣下,切以胡惟庸为鉴。
网页链接盘龙历史网 胡惟庸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它是指洪武帝诛杀宰相胡惟庸事件,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此案牵连甚广。胡惟庸被杀,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
洪武六年(1373年),淮西朋党集团的领袖李善长推荐其同乡兼姻亲胡惟庸担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九月,胡惟庸升任左丞相。他做了7年丞相,任期内在朝中遍植朋党,不遗余力地打击异己,使得淮西朋党集团的势力不断膨胀。譬如,浙江青田人刘基(字伯温),曾辅佐朱元璋,立下过汗马功劳,但由于他与淮西朋党集团的矛盾,一直未受重用。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刘基仅封为诚意伯,岁禄只有240石 。而李善长则功封韩国公,岁禄4000石。翌年,刘基告老还乡。然而,由于他曾对朱元璋说过胡惟庸不宜入相的话 ,故而深受后者的嫉恨,被解雇革去岁禄 。洪武八年(1375年),刘基生病,胡惟庸派医生前去看望,但刘基服药后不久便一命归西 。
当然,排斥异己还不是胡惟庸案的关键所在。事实上,胡案的症结在于——他为人过于独断专行,许多生杀黜陟等重大案件,他往往不向朱元璋请示,就擅自加以处理。这自然让权力欲极强的朱元璋,深感宰相专权、皇权旁落的危机。
洪武十二年(1379年)九月,占城(今越南南部)来贡,胡惟庸和当时的右丞相汪广洋等人匿而不奏,结果被太监告发。明太祖闻知勃然大怒,言辞斥责省臣。但胡惟庸和汪广洋将责任推到礼部头上,而礼部则反唇相讥,归咎于中书省。这种相互推诿扯皮,使得朱元璋更为恼火,于是将一干人等全部囚禁起来,让他们招出主谋。不久,汪广洋被处死。接着又以汪广洋曾违法纳没官妇女为妾,下令查究胡惟庸及其六部堂属的罪行 。至此,明太祖与胡惟庸朋党的矛盾已趋于白热化。
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涂节自首上告胡惟庸谋反。明太祖随即下令逮捕胡惟庸、陈宁和涂节等人,并以“枉法诬贤”“擅权枉法”“蠹害政治”罪加以处死。
胡惟庸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开始只是说胡惟庸“擅权植党”,后来,又加上了“通倭”、“通虏”和“谋反”等罪名,并不断牵连、扩大化。该案的同谋犯越查越多,牵涉的面也越来越广,株连蔓引,持续了数年也未能了结。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再兴大狱,有《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乘机又杀了几十家的权臣勋贵。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叶升、毛麒、李伯升和丁玉等人,都因与胡惟庸有勾结而被处死 。其中位居“勋臣第一”的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始发时,因为元勋皇亲,已免于追究,但10年以后,有人以李善长与胡惟庸共同谋反,朱元璋顺水推舟,将李善长一家七十余口一律处斩 。
明代史籍关于胡惟庸案记载多有矛盾,关于其是否确有谋反当时便有质疑,明代史学家郑晓、王世贞等皆持否定态度。
胡惟庸案又称胡党之狱,简称胡狱,为明初四大案之一。除掉胡惟庸后,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中书省,其事由六部分理,后设殿阁大学士供皇帝作为顾问,朱元璋结束了中国的丞相制度,加强了专制皇权。另设内阁供皇帝做为顾问。内阁大学士的权力不如宰相,只有「票拟」权力,先送宦官,再由宦官上呈与皇帝。从此明朝名义上再无丞相一职,后来在永乐帝后由内阁首辅实质取代。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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