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
发布时间: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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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政治部《关于反馈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建议推荐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对曲靖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荐上报的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如下:

一、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3个)

曲靖市司法局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

会泽县司法局

二、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个人(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序,7人)

刘荣珍,女,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云南罗发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碧海,男,汉族,1975年7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文化,曲靖市中皓公证处主任;

徐 敏,女,汉族,197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麒麟区司法局建宁司法所所长;

杨 敏,女,汉族,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马龙区司法局鸡头村司法所所长;

宁美华,女,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宣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龚大庆,男,汉族,1968 年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陆良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喻道彪,男,汉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罗平县司法局富乐司法所所长。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1月29日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司法局政治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289号

附:云南省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中共曲靖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曲靖市司法局简要事迹

展开全文

近年来,曲靖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着力推进法治曲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本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构建了法治建设1+3规划体系、法治责任1+3制度体系和法治建设1+3指标体系,全面落实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8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制进一步健全,行政立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五年来,调解各类纠纷17万件,调解成功率98.6%。全市建成社区矫正综合矫正场所9个、规范化县级社区矫正中心2个、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示范基地3个。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全面提升,场所实现持续安全稳定。2022年9月高分通过司法部“智慧戒毒所”实地审核验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系统推进基层基础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12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全市创建了“枫桥式司法所”13个。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完成司法行政业务承载网建设,实现省市县乡互通;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建设完成。

曲靖市沾益区司法局简要事迹

近年来,沾益区司法局强化政治引领,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宣讲党课9次。抓实理论武装、建设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素质过硬、清正廉洁的模范队伍。组织全员政治轮训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英模教育3次,全局撰写心得体会和交流发言材料150余份。围绕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强化组织保障,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两为四标双提升”行动、星级模范机关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优化服务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持续深化“为群众办实事”举措。强化作风建设,努力创建政治过硬、党建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模范单位。2022年10月被评为“三星级”模范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次连续两年为“优秀”。党组书记抓党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连续两年考核为“好”等次。凝聚奋进之力,奋力担当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和水平。强规划、勤督导、重落实、严考核,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着力推进法治创建,法治建设“两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和指标体系全面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先行区有力推进,“指尖式”、“点穴式”、“菜单式”等普法方式创新运用,率先在全市建成县(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建成区级法治文化公园及乡村法治文化阵地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9个,与区人民法院共建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机制为省市提供了典型经验,工作信息、典型材料多次被学习强国、司法部案例库及省市等媒体采用,为沾益建设曲靖先进制造基地、城乡融合示范区、珠江源生态环境示范区贡献力量。

会泽县司法局简要事迹

突出党建引领,建强战斗堡垒。始终突出党建引领,先后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活动,全体干警忠诚干净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受到省市指导组肯定,多项业务走在全市前列,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经验在人民网、法制日报等媒体刊登,10余名干部受到组织提拔重用。突出牵头抓总,推进法治建设。推动建立《法治会泽建设指标体系》《法治会泽建设规划(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会泽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1+4”法治建设实施体系。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从2019年的93.69%,提升至2021年的95.79%。突出平台创新,提升普法质效。培养“法律明白人”1143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达70%以上,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3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2022年荣获“2016年-2020年曲靖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突出基层基础,促进和谐稳定。全县已建成4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1156人,建成“枫桥式司法所”2个,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35起,调解成功8578起,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6%以上。县司法局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表彰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突出司法为民,优化法律服务。共免费办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376件、刑事案件340件,为群众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减免案件代理费约200余万元,案件回访率100%,满意率98%;办理公证案件1283件,其中为贫弱群体办理免费公证214件、提供上门公证服务40余次,减免费用18万余元,接待群众咨询解答2000余人次。2020年度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刘荣珍同志简要事迹

执业过程中,共计办理各类诉讼案件620余件,主要在维护妇女儿童和公益事业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2021年6月参加了“援藏律师服务团”到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援藏工作。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实履行律师职业。我以一名党员律师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及律师事务所律师认真学习、增强 、坚定 、做到。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工作上服从上级组织安排、分配。2022年伊始,我们确立了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核心任务,在学习二十大报告之前,我们重温了党的光辉历程,并结合自己的本质工作,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用扎实的业务功底和高度的敬业精神为自己家乡的各类人群服务,并得到了好评。

热心公益,积极投身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后共计办理援助案件180件其中有110余件是涉及妇女儿童的,还有农民工讨薪等案件,受到当事人及社会好评。四、2021年6月主动申请参加了“援藏律师服务团”被分配到了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援藏工作。在高度缺氧、语言不通、饮食严重不习惯的援藏工作中我共计办理了40余件援助案件,开展了10余次普法宣传,给当地人民政府提供了50余次法律顾问,审查修改了100余份合同,为西藏部分老百姓解决了婚姻生活的难题,为当地的公检法机关完善了很多程序上问题,为当地人民政府解决了部分棘手之事。援藏工作结束时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人民政府政府及市司法局专门给我们援藏律师举行了欢送仪式,在欢送会上西藏自治区那曲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领导对我们援藏律师工作表达了充分肯定和感谢。

陈碧海同志简要事迹

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本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执业为民,遵守职业道德,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为政府、企业、群众提供了大量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始终保持奋发向上和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我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学习新理论,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并以此指导个人的言行。同时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公证业务培训。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使自己在政治上更加坚定、思想上更加成熟、业务上更加 精进,为圆满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踏实肯干,努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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