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刘青山 张子善案件观后感
发布时间: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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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山 张子善案件观后感

刘青山、张子善两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腐化变质,让刚刚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进一步认识到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紧迫性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自此成为教育全党的典型案例。许多老百姓都有这样的共识:这两个人头,换来了中国官场至少20年的安定。时隔近一个甲子轮回,钩沉史事,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的两声枪响,依然警钟般振聋发聩,引人警醒,让人深思,使我们深切感受到中国共产党拒绝腐败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
战国的思想家商鞅说:“罪重刑轻,刑至事生,此所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这些封建“人治”制度下的反腐思想,虽然与中国共产党的反腐理念有着性质和根本目的的不同,但毫无疑问地在揭示一个道理:惩治和反对腐败,必须抱着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决惩治和反对腐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高扬的旗帜。在这一旗帜下,无论地位多高、功劳多大,只要腐化堕落,触犯党纪国法,都必须受到最严厉的惩处。对刘青山、张子善两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处理,就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反对腐败的坚决态度。
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无数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是无数仁人志士用鲜血换来的。翻开刘青山、张子善的历史,这两位党内高级干部在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中,确实做出过突出贡献,立下了汗马功劳。从刘青山的“日伪曾以1500块大洋悬赏拿他”,到张子善的“因叛徒出卖而被捕受到严刑拷打”,无不显示了一个革命者的坚定信念和卓越功勋。但是,两位出生入死的革命功臣,在革命胜利面前,在新中国成立面前,不是始终不忘革命的目的,继续保持革命的气节,而是躺在自己的功劳簿上,革命意志消沉,居功自傲,贪图享受,腐化堕落。就如刘青山常说:“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享受一点还不应当吗?”“革命胜利啦,老子该享受享受啦!’”正是这种享乐思想,使两位革命功臣滑向了犯罪的泥潭。
对于两人犯下的罪行,是将功补过,还是严惩不贷?当时有各种来自不同层次的不同看法。我们不能不承认,刚刚从旧中国过来的人,思想意识中还存在“刑不上大夫”、功过相抵等封建流弊。刘青山、张子善将被处决的消息传开之后,在河北省干部群众中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虽然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天津地区的干部群众,无不痛恨万分,拍手称快,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有“刀下留情”的不同想法。在征求天津地区552名党员意见时,有335人同意判处刘青山死刑,尚有217人反对,同意判张子善死刑的多一些,但也不是全部。特别是一些当年曾和刘青山、张子善一起出生入死闹革命的干部,感到惋惜,有不少议论。有的说:“他们是有功之臣,不能杀呀!”有的认为:“可以判个重刑,让他们劳动改造,重新做人。”有的呼吁:“希望中央能刀下留情!”有的感叹:“三十多岁正是好年华,说杀就杀了,实在可惜,应该给他们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
当时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华北局提出了刘青山、张子善凭借职权,盗窃国家资财,贪污自肥,为数甚巨,实为国法党纪所不容,以如此高级干部知法犯法,欺骗党,剥削民工血汗,侵吞灾民粮款,勾结奸商,非法营利,腐化堕落达到极点,建议处以死刑。中共中央华北局在接到河北省委关于对刘、张二犯“处以死刑”的意见后,对报告和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综合各方面意见,原则上同意了河北省委“处以死刑”的意见,但考虑到中央决策时可以有回旋的余地,增加了一句“或缓期二年执行”。当河北省委和华北局的意见都汇集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手里时,毛泽东说:“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在征求了中央其他领导人和其他党外人士意见后,中央依然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两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出台,成为新中国第一部专门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条例。
创业难,守业更难。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向全党发出警告:“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毛泽东初进北京时,将其喻为“进京赶考”,而且只能考好不能考砸,“退回来我们就失败了,我们绝不当李自成。我们一定要考个好成绩”。三百多年前的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占领北京城后,对形势的重大变化缺乏足够的认识,数十万起义军滋生着和平麻痹思想,因军纪废弛,生活腐化,被吴三桂、清兵和地主武装消灭。毛泽东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以史为鉴,不犯历史性的错误。所以他面对刘青山、张子善这样被腐化的功臣毫不手软,亲自指示要严惩,以此作为官员的反面教材,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共产党刚刚执政,共和国刚刚成立,能不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就在刘青山、张子善案被揭露和查处的同时,1951年11月20日,毛主席向全党、全国发出命令,立即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
运动之初,各级干部并不是很积极,甚至出现漠然视之和畏首畏尾的现象,造成行动上受阻。参加河北省第三次党代会的一个代表发言时说:刘、张未处理之前,中央精神最多贯彻下去百分之十,刘、张处决后,至少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这已充分说明斗争意识衰退和贪图享受思想已经成为党内一种普遍情绪。1951年11月29日,毛泽东针对华北局上报关于刘青山、张子善严重贪污浪费事实的报告批示:“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⑤1951年11月30日他又尖锐地指出,“反贪污浪费一事,是全党的一件大事”。“我们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他亲自为党中央起草文件,提出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看成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重要。显然,毛泽东没有把刘青山、张子善的案件作为个案来看,而是针对政权巩固和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它看做是能导致历史兴亡周期往复循环的一种苗头现象,义无反顾地要在全党开展一场拒腐防变的“大斗争”。
从1952年1月起,以清查、处理党内各级干部中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分子为目标的“打老虎”运动迅速掀起。1952年1月14日毛泽东在对遵义军分区关于“三反”运动的综合报告的批语中提出:“务将一切贪污分子追出而后止。”在党和国家机关、公营企业、事业、解放军和各人民团体的“三反”斗争中,各级党委“首长负责,亲自动手”,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宣传运动的意义和党的方针政策,带头进行自我检讨,动员有问题的人主动坦白交代,号召广大群众检举揭发。“三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内逐渐走向高潮。据不完全统计,经过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定案处理和组织建设三个阶段,“三反”运动到1952年6月胜利结束。据统计,整个“三反”运动中有238万人被开除党籍,劝退10万人。如此大的成绩,与处决刘青山、张子善不无关系。而党内如此大的范围内存在问题,足见当时问题的严重性,不下狠心是不行的。到1952年1月,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参加“三反”运动中的总人数为383万多人(未包括军队数字),全国共查出贪污旧币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犯10万余人,贪污的总金额达6万亿元,对有严重贪污行为的罪犯,判处有期徒刑的9942人,判处无期徒刑的67人,判处死刑的42人,判处死缓的9人。刘青山和张子善无疑是这场运动中发现和处决的两只最大的“老虎”。
尽管从现代法治角度看,“三反”运动不可否认地带有群众运动的色彩,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刚刚开始执政,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作为防止执政党变质的一次宝贵探索,“三反”运动在一定程度抵制了新中国成立初期资产阶级思想对党员干部的腐蚀,不仅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纯洁了国家机关,教育挽救了干部,而且在全社会树立了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显而易见,刘青山、张子善案件作为“三反”运动中发现和处理的一个大案要案,对这场运动的深入开展产生了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天下稍安,尤须兢慎,若便骄逸,必致丧败。”“三反”运动的开展,尤其是对刘青山、张子善严惩,展示了新生的共和国反腐败的巨大勇气和坚强决心,对严肃党纪等都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再一次用行动向全社会表明:马克思主义政党拒绝腐败,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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