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研股份索赔提
发布时间: 2023-07-11

(本文部分辑自“金融法律实务评论”微信公众号:touzifalv,涉及文章内容交流或咨询请关注公众号)

2023年1月19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3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对新研股份处以三百万元罚款。

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目前,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后认为,暂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股民(包括机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在2016年4月19日至2021年11月7日期间买入新研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11月8日卖出或者仍持有该股票而产生损失的个人及机构投资者。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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