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 怀化首次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分类认定评
发布时间: 2023-07-11

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 怀化首次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分类认定评审

怀化新闻网讯(记者 谌孙存 通讯员 王馨悦)12月19日,怀化市首次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分类认定评审工作会议召开。人才分类认定工作是怀化持续深化人才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一次重要探索。专家在开展评审的过程中,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评审结果经得起考验。

据悉,原则上在怀化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和市本级统一组织的税收上缴市财政或在市本级人社部门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央、省属企业除外)工作,符合《怀化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和《怀化市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目录》规定的A、B、C、D、E、F类条件的人才,可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怀化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分类认定。

怀化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共分为 5 个层次,分别是国际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高级人才(E)。

怀化急需紧缺人才(F)主要由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加工、中药材加工、新材料(精细化工)产业链、装配式建筑、先进桥隧装备制造、商贸物流、经济金融、文化宣传、建设规划、社会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旅游、新兴产业15个领域的硕士研究生。

怀化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市人社局牵头实施,每年定期组织认定。对于已认定人才的工作成果及岗位变动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向市人社局反馈,由市人社局变更信息库内容。市委人才办根据工作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A、B、C、D、E、F类人才创新创业情况进行集中调研和评估。已认定人才达到更高类别的,可按程序再次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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