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进行时|九大美院2021年录取分数线汇
发布时间: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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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汇总了九大美院历年录取分数及录取规则,给各位艺考生参考。

广州美术学院

2021年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各专业培养要求,凡报考“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且均须通过广美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面向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2)“理论类”、艺术教育专业:“首选科目仅历史,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2021年录取分数

1、广东省

(1)“统考+校考”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0.513分;

(2)“统考+校考”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8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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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考+校考”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307分;

2、广东省外

(1)美术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64.153分(根据录取原则“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湖南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3.153分,河南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1.647分);

(2)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3.067分(根据录取原则“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5人”,湖南省录取最低综合分为74.193分);

(3)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573分;

(4)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管理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524分;

历年录取分数

湖北美术学院

2021年录取规则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x0.4+专业成绩x0.6)x2=综合折算分;

2.书法类:(高考文化成绩x0.6+专业成绩x0.4)x2=综合折算分;

3.美术理论类:考生所在高考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后即可报考,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服装表演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按校考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5.本科普通批类专业(原本科提前批类专业):(1)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考生高考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再选科目无限制,不提科目要求;(2)填报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高考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均无限制,不提科目要求。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规则、同分投档排序规则等按照《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应条款执行;

6.动画(中外合作办学)(韩国韩瑞大学合作项目):(高考文化成绩x0.4+专业成绩x0.6)x2=折算分:校考专业合格,志愿填报此专业的,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上述类型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投档分数线,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

2021年录取分数

历年录取分数

鲁迅美术学院

2021年录取规则

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报考上述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在该科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进行初选。

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划定的初选成绩要求,对初选通过的考生组织现场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初选合格线另行公告。

2.书法学专业、服装表演

组织现场校考。报考书法学、服装表演的考生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科类统考要求,须统考合格。

3.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

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后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2021年录取分数

历年录取分数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21年录取规则

1. 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分专业择优录取。

(1) 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且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2) 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3) 艺术史论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文化课相对成绩= 高考成绩/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100

注: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四舍五入取整数)。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关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高考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高考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高考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高考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高考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各省录取比例

(1)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 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2)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 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2021年录取分数

一、设计学类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文史或理工类一批线,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9.04、其他省不低于210.97(综合成绩并列210.97的,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40分)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0,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32.5、辽宁省不低于577.5、其他省不低于54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45分的,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85.97)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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