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禁蒙面法示威,香港11人暴动罪成8人被判33至37个月-飞外
发布时间: 2023-07-06
(飞外网讯)据香港东网5月7日消息,香港法院今日宣布涉嫌参与2019年“湾仔暴动”的8名犯罪嫌疑人获刑33至37个月,3名未满21岁的被告被判入教导所。
2019年《禁止蒙面规例》生效后,有约500人在湾仔一带集结抗议,6男5女当场被捕,被控暴动和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早前裁定所有人暴动罪成立,7人使用蒙面物品罪成立及1人持有攻击性武器罪成立。 据报道,法院在判决时指出,虽然该暴动历时不长,但涉及人数较多,暴动规模较大,有人投掷燃烧弹与警方对抗,也有砖面和栏杆被破坏,严重危害公共秩序,若不及时制止,情况会愈演愈烈。法官说,不同意辩方称现时社会已平静许多,可考虑轻判,法官强调任何时候也不容姑息(人均gdp是什么意思?人均GDP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Real GDP per capita),是人们了解和把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暴力,暴动的主谋和集结者固然要严惩,但附和者也不能轻判。 图自东网
报道称,11名被告依次为30岁女文员仇铭芝、23岁男学生梁耀文、32岁建筑男工人黎乐恒、21岁女学生何高侨、29岁男文员梁伟枫、19岁男学生林永聪、29岁女社工张凤娇、18岁男学生岑朗贤、30岁男售货员苏朗豪、19岁女学生余雪菁及28岁女文员梁思婷。他们被控于2019年10月6日在湾仔杜老志道近轩尼诗道交界,及史钊域道至坚拿道西之间的一段轩尼诗道,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 被告仇铭芝(右)及梁耀文(左)资料图(图片来源:香港“橙新闻”)
报道提到,梁耀文、何高侨、林永聪、张凤娇、岑朗贤、余雪菁及梁思婷另被控一项在身处在非法集结时使用蒙面物品罪,苏朗豪另被控在公共场所持有攻击性武器罪。 除仇铭芝、黎乐恒及梁伟枫入狱35个月,法官认为梁耀文有意将通渠水注入水枪伤人,故加刑2个月至37个月;苏朗豪管有镭射笔判囚3个月,总刑期同为37个月;何高侨、张凤娇和梁思婷分别获减刑2个月,即入狱33个月。被告林永聪、岑朗贤和余雪菁同被判入教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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