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小有成绩
发布时间: 2022-11-21

  霍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于2012年12月18日挂牌,标志着该县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正式运行。截至目前,共受理医疗纠纷调解6件,实际赔偿金额28.7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有力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平安医院建设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为了加强组织保障,该县成立了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办公,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并负责日常工作。出台《霍山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责任分工,整合医疗纠纷专业调解资源。形成了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医委会具体实施、其他部门积极参与并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而且该县精选39名医学专家、18名法律专家,建立了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库。其中“两代表一委员”18人,占三分之一以上。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开展调解工作,依法妥善调解医疗纠纷,适应了医疗纠纷调解的复杂性,提高了调解效率。

  为了确保调解工作规范进行取得实效,医调委制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规程,下设办公室、受理室、调解室、理赔室、档案室、监控室等,明确了纠纷受理、调解回复和调解终止的具体程序和要求。重大疑难医疗纠纷实行专家合议制度开展调解工作。对医患双方当事人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医解委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调解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医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同时,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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