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带您了解毒品的危害
发布时间: 2022-11-21

国际禁毒日 带您了解毒品的危害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即国际反毒品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毒品是什么?毒品的危害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毒品通常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两大类。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一:毒品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身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二、毒品对身心的危害

(1)身体依赖性,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2)精神依赖性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3)毒品危害人体的机理我国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灯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page#

国际禁毒日

吸食人群低龄化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就我国毒品问题现状、禁毒工作成效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据统计,2005年至2011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7万余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55万余名;缴获各类毒品150余吨。近年来我国合成毒品违法犯罪问题突出,合成毒品吸食滥用人群低龄化趋势明显,青少年成为消费主体。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发现登记吸毒人员179.4万人,滥用合成毒品人员58.7万人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67.8%;在新发现登记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4.9%。专家表示,如果不加强预防教育,未来10年,“90后”很可能成为国内涉毒人员的主体。

目前,“金三角”地区仍然是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云南、广西、新疆,仍是毒品犯罪最为严重的地区。

■数说

2011年,全国共破获制造合成毒品案件529起,同比上升20%;。全年共破获冰毒(片剂)犯罪案件4.15万起、氯胺酮犯罪案件6255起,同比分别上升25.8%、14.8%,全国22个省(区、市)冰毒(片剂)缴获总量均超过海洛因缴获总量。

■案例

1中澳缴获3吨制毒原料

昨日,记者还从公安部获悉,日前,公安部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联手破获了特大黄樟油走私案件,这也是中澳警方合作侦破的迄今最大一起易制毒化学品走私案。

四省区警方摸清中澳两国疑犯

2011年4月至8月,澳大利亚海关在悉尼港连续查获三批通过伪造品名从中国走私入境的黄樟油2849千克。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黄樟油是国家规定管制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澳方通报的线索,公安部部署广东、河南、广西、湖南等地警方调查,摸清了澳籍嫌疑人保罗等在中国的活动轨迹和中国籍嫌疑人孟某等涉嫌向澳大利亚走私黄樟油。今年4月,公安部指挥河南省警方破获此案,先后抓获孟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page#

走私品可做270万粒摇头丸

据查,孟某2007年在浙江打工时认识保罗等澳籍嫌疑人。2011年3月,保罗等与孟某联系,要求其协助向澳大利亚走私黄樟油。孟某伙同其他5名犯罪嫌疑人购买了非法提炼的黄樟油3吨,将部分黄樟油分装在洗发水和护发素瓶中运抵广州,以梳子、发卡等名义分三批走私至澳大利亚,剩余部分则藏匿于广州。

最终,两国警方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易制毒化学品黄樟油3.35吨,可用于制造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约0.277吨,可加工成摇头丸270万粒,价值约合人民币5.5亿元。

2快递包裹轴承藏毒被查获

昨天,北京市西城检方披露一起快递邮寄毒品案,签收该邮件的王某因涉嫌非法持有罪被批准逮捕。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称,近年来,随着私营快递公司的大量出现,以快递方式运输毒品的案件呈快速递增趋势。

焊开轴承起获8袋毒品

今年5月,王某在西城区某物流公司内,刚签收了一个包裹便被民警当场控制。据介绍,该包裹是一个一米多长的盒子,里边放着一个汽车轴承,而从广东寄来的毒品就藏在轴承里边某处。

据介绍,因警方之前通过技术手段就发现该包裹里会深藏毒品,所以立即焊开轴承,结果在里边起获白色可疑物五包,红色药片三包,每包毒品如冲泡茶的茶袋大小,很轻。经鉴定,袋内装有冰毒148.55克、氯胺酮0.22克。

快递仅留发货人电话

“开始他说自己是收到一个朋友电话,让帮忙取一个从广东来的包裹,辩称并不知包裹里有毒品。”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但侦查员搜集了证据证明他对包裹内毒品是明知的,因此王某的行为可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认将有毒品寄给他,他的手机短信暴露他是为毒而来。”检察官介绍,包裹没有收信人电话,只有发货人电话。起先,快递公司找不到收信人就给发货人打电话,没想到打通的就是王某的电话。他冒充发货人,称要自行联系收货人到指定地点取货。但取货的就是王某。最终,侦查员找到快递员,通过声音、口音辨认出当天接听发货电话的就是王某。

最终王某交代,他还曾经于4月以这种方式从广东运来毒品,他本人也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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