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方曾主张福尔曼在现场发现了两只带血手套并将其中一只移至辛普森家中从而诬陷辛普森,辛普森案件的陪审团成员都基本上认为DNA证据是不可靠的,陪审团审判 辛普森案件中选中的陪审团由8名非裔美国人、2名西班牙裔美国人,也未在辛普森袜子上发现血迹,但警方调查后认为辛普森有违法行为,手套上的血迹经化验分析系布朗-戈尔德曼和辛普森的血液,将在辛普森家发现的手套带到了发作现场,辛普森案件简介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警方接到报案。
辛普森案的真正凶手是格伦·罗杰斯(Glen 罗杰斯),美国囚犯格伦·罗杰斯(Gren 罗杰斯)声称,他是杀害辛普森(辛普森)的前妻和他的男友的真正凶手。辛普森没有杀害,但他并不是无辜的。
2012年11月21日,美国调查发现的一部纪录片再次引起了美国的轰动。纪录片通过细致的调查指出,50岁的连环杀手罗杰斯很可能是真正的凶手谋杀西尼顿的前妻妮可·布朗和他的朋友高人。这无疑是一枚重型炸弹。
罗杰斯的兄弟克雷(Krey)告诉美国调查和探索频道的制片人,他的兄弟曾经告诉他,谋杀案是由他完成的。这是20,000美元,我还告诉她,您可以在必要时放下她。
说服美国人相信辛普森是无辜的,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新证据给美国的正义和美国社会带来了什么样的振动?遵守程序正义的审判可能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对于更多的美国人来说,很难相信辛普森的纯真。
民事审判
刑事审判结束后四个月,高曼的父母弗雷德·高盛(Fred Gold曼)和和莎伦·鲁弗(和莎伦 Rufo)在地面上起诉西马隆(Simaron),代表布朗(布朗)的继承权与辛普森(辛普森)作战“遗产战争”。
该案没有应法官的要求在电视上播出。高曼一家的律师是丹尼尔·彼得罗塞利(丹尼尔 Petrocelli)和辛普森(辛普森)的律师是鲍勃·贝克(鲍勃 贝克)。辩论中的律师都受到了律师的评估。要达到一百万美元,并支付了公司公司Orenthal账单的保险单。
贝克曾经允许彼得·罗谢尔(Pet尔Rochel)向辛普森(辛普森)展示谋杀案的证据,这是他的错误。
民事审判陪审团的裁决,因为布朗和辛普森,韦斯特尼和贾斯汀的孩子将从布朗财产辛普森的继承人中获得1,250万美元。受害人的家人获得了330万美元的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在陪审团中,他是一项不利的裁决,他被隐藏资产避免裁定而受到批评。
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警方接到报案,随即赶到现场,在别墅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躺在安全门内台阶上的女性是房主尼科尔·布朗。美国著名体育明星幸普森的前妻,她的喉管已被割断了。人行道上躺着的男子是二十五岁的罗纳德·戈尔德曼,他身上有二十处刀伤,死前有搏斗的痕迹。法医对尸体解剖后断定:他们是在12日晚上11时左右被人用利器杀害。 从谋杀现场分析,不像是谋财害命案,因尼科尔家财产没有丢失,尼科尔与辛普森所生的两个孩子当时在室内睡觉,未受到任何惊动,警方初步断定是一桩室内情杀案。辛普森被列为头号嫌疑犯。辛普森1947年4月9日生于美国旧金山波特里奥的康涅迪格大街的黑人居住区,曾是全美最著名的橄榄球运动员,现为全国广播公司体育节目评播员,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人,1977年,辛普森与十八岁的尼克尔相识,1978年二人发展为情人关系,1979年,辛普森与妻离婚,与尼科尔同居,1985年正式结婚,生有一儿一女,婚后二人关系紧张,经常吵架,辛普森因殴打尼科尔曾被洛杉矶地方法院以虐待妇女罪判处三十天监禁,缓期两年执行,罚金7000元,公益服务120小时,接受心理咨询六周,每周二次,1992年,二人离婚,但辛普森仍经常找尼科尔,意图重归于好,但尼科尔与戈尔德曼来往密切。警方怀疑辛普森有杀人嫌疑。 追捕杀人犯 94年6月12日1时左右,辛普森在家中等待送他去洛杉矶的司机,11时45分,乘飞机飞往芝加哥,到达芝加哥奥哈罗拉广场旅馆是6时15分,7时40分,警察通知他,前妻被杀,速回洛杉矶。9时41分,辛普森乘机飞往洛杉矶。辛普森离开旅馆后,警察搜了他住过的915房间,在毛巾、床单上发现了血迹和碎玻璃,洛山矶警察也搜了辛普森的别墅,发现了一只带血的手套。这只手套与凶杀案发现场被发现的另一只手套正好相配。 辛普森抵达洛杉矶场后,被警察带回警署,被戴上手铐,在其律师魏茨曼的抗议下,手铐被除掉,在警署受审时,辛普森拒不承认谋杀一事。辛普森聘请著名律师罗伯特·夏皮罗为其辩护律师,6月17日8时30分,洛杉矶检察官通知夏皮罗,警方准备逮捕辛普森,要他上午11时带辛普森自首,夏皮罗向辛普森传达了检察官的决定,11时30分,夏皮罗发现辛普森和其友考林斯不见了,及时通知了警方,警方连续出动了几架飞机,十几辆警车追捕辛普森,新闻机构也出动直升机。此时,辛普森正坐在考林斯的汽车里,用抢顶着脑袋,企图自杀,考林斯用电话与警方取得了联系,在警方和朋友的劝说下,辛普森同意不再逃跑,下午7时57分,抵达辛普森住所,8时45分,被警方带到了洛杉矶看守所,辛普森被控两个一级谋杀罪。即杀害尼科尔和戈尔德曼,如果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控方与辨方 辛普森请了全美最著名的律师组成辩护团为其辩护,有夏皮罗、贝利、德肖维茨、科克伦-杰尔曼、李昌钰等,起诉方检察官为加斯蒂-克拉克、霍奇曼等八人。双方阵容强大,举世瞩目。1994年6月30日,开始预审,7月7日,经预审辩论,法官裁决:“现存证据已经表明下列罪行,且有足够理由相信,被告犯下了被控的罪行。”1994年7月22日,洛杉矶最高法院伊藤法官正式宣布受理辛普森案,由陪审团审判。11月3日,12名陪审员组成陪审团。1995年1月24日,正式开庭审理。 控方主要证据有: (1)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发现一只带血的手套,该手套系辛普森常用的牌号,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是一对,检验分析,手套上有戈尔德曼身上衬衫的纤维物质;有布朗和戈尔德曼的头发;有野马车上的纤维物质及具有黑人特征的体毛,手套上的血迹经化验分析系布朗-戈尔德曼和辛普森的血液; (2)在辛普森家中卧室床下发现袜子上有血迹。经DNA分析,符合辛普森和布朗的基因特征; (3)在犯罪现场后门发现的血迹,因不在发案现场,系干净纯洁未受污染的血液,经DNA分析,这些血液是辛普森的; (4)在辛普森的野马车里发现多处血迹,在车门上、车内地板上、仪表盘上有血迹。车门上的血迹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在仪表盘上的血迹系辛普森、布朗-戈尔德曼的;在车内地毯上有布朗的血迹; (5)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经分析,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其中对辛普森的一滴血用常规血清分析,证明系辛普森的血迹; (6)在犯罪现场发现头发和衣服纤维,犯罪现场的一只针织滑雪帽上有辛普森的头发和其野马车车厢地毯的纤维,在戈尔德曼的衬衫上发现的深蓝色纤维与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里搜到的血手套及辛普森卧室发现的袜子相符; (7)在犯罪现场发现带血的脚印,尺寸为12号,与辛普森鞋号相同,出售该鞋的百货公司正是辛普森常购物的商店; (8)在罗金汉别墅的车道、门厅、浴室洗练池及浴盆内都发现少量血迹。 辩方认为: (1)警察发现谋杀事件后,并未按规定办理搜查证就径直前往辛普森家中搜查,取证方式严重违法; (2)警察在后来补办的搜查证上竟然写错了理由,说明警察的办案能力低下和严重的失职; (3)警察调查人员未能把犯罪现场完整地保护下来,他们从布朗家中拿来一块毛毯将受害人尸体遮盖住,受害人身上发现的毛发及纤维物质究竟是谁的成了疑问;在从尸体上提取头发纤维物质样品之前,曾把尸体在院内拖动搬移,增加了尸体沾染他人头发和纤维物的可能; (4)在现场调查的警官未能按洛杉矶警察局规定的工作章程及时通知验尸官和法医前往尸检,现场提取的证据的可信性有疑问; (5)在现场搜查的洛杉矶警察法医当时并未在犯罪现场后门反吸大量血迹,也未在辛普森袜子上发现血迹,他们是在几个星期后,从辛普森身上取了血样后,才发现这些血迹的; (6)洛杉矶警方法医在现场并未计算收集到的血液和血迹数量,进行干燥处理后也未计算数量,每次化验分析也不计数量; (7)警察证人福尔曼对黑人有偏见,经常骂黑人为黑鬼,且曾向房客要过辛普森汽车的钥匙,有栽赃陷害的可能。 (8)控方证人丹尼斯-方出庭证明搜集证据的有效性,但辨方经过法庭质证,使其不得不承认:取毛毯盖尼科尔尸体使一个致命的错误;警察没有及时招集犯罪学家到现场;未用警带围住辛普森的野马车;将在辛普森家发现的手套带到了发作现场;提取证据未戴乳胶手套;辛普森汽车旁的四滴血未进行记录,且少了血滴。物证受到污染; (9)控方证人塞尔马公司实验室主管洛宾-克顿出庭证明DNA的检验的科学性DNA血样与辛普森血样的相似性,指出现场发现的血样的提供者是辛普森。辨方首先指出DNA分析统计方法并非完全可信,血样在6月天很热的卡车里长达7小时可能变质。举出塞尔马公司曾检验DNA出现的例子,说明现有检验结果的可信度值得怀疑。 陪审团审判 辛普森案件中选中的陪审团由8名非裔美国人、2名西班牙裔美国人,一名美国印第安人和一个白种人。4男4女。陪审团中的两个人有高中以上文化背景。根据调查问卷,辛普森案件的陪审团成员都基本上认为DNA证据是不可靠的。 辛普森案件中,辩方在挑选陪审团成员上首先胜出一筹。陪审团陪审的时间越长,出现误判的可能性就越大,尤其是当陪审团被隔离时。每次出现误判时,对于辩方来说都是一场胜利,即使控方能在下一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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