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正规公司的话,工作任务的交接需要书面形式,不允许模糊有歧意,工作范围、权力和责任必须明确。
领导交代工作含沙射影,还让自己想,这样的公司很不正规。
更明确点说,任何人在这个公司里,必须选择站队,跟大老板还是二老板,只能选一个。不是自己人,就是敌人,没有只埋头干活不站队的存在。
在这样的公司里,一切都是为了权力斗争。只要能把对手干下去,工作干砸只是个小问题,问题大了,正好可以嫁祸竟争对手。
这也是任何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管理艺术,到了这里都会变味的根本原因。
如果选择了站队的话,没经验的员工应该可以得到工作样板和流程,象正规公司一样,正常把工作干下去。
如果公司宽容一点,允许部分只干活不站队的存在,那么你可以声明只想好好干活。但平时的冷言冷语是少不了的,也算是随时给你进步的机会。
(不说了,写得恶心了)
别说古人了,就说现代好的艺术品,也是具有不同解读的角度和审美层面的,因为这是艺术,艺术就应该是涵义丰厚,立体多面,不能直白浅显,一眼看到底,没有想象的空间和回味的余地。抽象的艺术暂且不提,我就说一个写实的,像罗中立那个名为父亲的油画,你说他是表现他父亲生活的艰辛与岁月的沧桑,还是颂扬他父亲乐观积极的人生态度?这就是站在两个角度得出的两种感受和结论。这两种结论大相径庭,完全背离,你说哪种对,哪种不对?其实都对,只是观赏者审视的角度不同罢了。
不同的生活阅历和不同的人生观念以及不同的文化修养,决定了审美的视界和审美的高度。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就比如书法,目前争议最大的莫过于二田的作品和所谓丑书的定义。同一件作品各有各的看法,且谁都说服不了谁,原因就在观赏者的文化素养和艺术品位层次高下的差异。
艺术没有统一的标准,只有喜欢与不喜欢,喜欢就是好的,反之就是不好的,因人而异。
扯远了,回到主题。
题主说的是古人。其实古今艺术的审美价值和意涵解读都是一样的,从兰亭序到祭侄稿再到寒食帖,及至金瓶梅,红楼梦,时人解读就多有分歧,何况今人。
古人都不能一致地解读古人的艺术品,我们今人也不可能更没必要完全的弄清古人的创作意图,见仁见智,全凭自己的兴趣和审美取向。
周立波在美国被无罪释放,当时周就宣布要揭露此案的来龙去脉了。而唐爽是此案的重要证人,他怎么敢沉默无申,他出来申诉写檄文,再正常不过了。
“持枪和藏毒”,还听说枪是有牌照的,是别人的赠送品。如果是这样,更不能判周有罪了,那枪都找到原主了,而枪也不是黑枪,周何罪之有?但唐爽跑出来指证也没有说周犯罪,也没有说周是瘾君子。他之所以跑出来,是因为知道周会把这件事闹大,而他是城池中的鱼,迟早都被殃及的。所以赶快写一篇声明,合理呀。
还有我想说,吸毒的瘾君子,这顶帽子不是随便能够扣的吧?做个尿检不就知道了?而美国警方也没有指证周吸毒,而且到今天,莫虎,唐爽和周立波基本上算是闹翻了,也没有指证周最怕的污名……吸毒,可以说周是没有毒瘾的。但只有两包两次吸食份量的毒品在车上,又说明什么呢?我们应该很清楚,抓周去坐牢不可能,但搞臭周己经足够了。
既然为什么要陷害周?相信可能周立波,唐爽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偏偏是我遇上这样的事情?”这是很多人遇上不解之事爱问的问题,所以唐立即出来澄清事情,有疑问有悬疑才让人有解决的力量。你们别小看满腹知识的博士了,他的书可不是白念的,正因为有不懈的追求才有今天的成就。还有现今流行的一句话,“做每一件事都需要理由吗?”。只是你不小心遇上而己。
如果说,放一支枪放一小份毒品在别人身上,就能让人坐牢,可能也只有电影中才能看到了。在现实中,见多识广的法官.律师早就提防看明这一切了。所以在判案过程中就有:做案动机,指认现场,人证物证,等等……。如果都找不到任何证据说明是某人犯罪,有赃物又能说明什么呢?所以到现在,唐爽也没有提到过枪和毒品的事情,只说他没有得到过周的资助,没有拿过谁给的贿金。期实说了一大堆这些东西,唐爽就是想说:我不是一个忘恩负义之人,我也不要为别人的行动负责。
大家都会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不要以为除我于外。沉默是金在法律面前一文不值,但舆论会毁灭一个公众人物,特别是有污点的公众人物,你不配做标榜公正的节目了。所以我们要很理解周立波的申诉,也理解唐爽的檄文,谁的前途.成就是天上掉下来的?就算是天上掉馅饼也要珍惜呀!我们就放宽心等待真相的揭晓吧。
唐爽是一个科技人员,一个出国博士,我相信他不会炒作名声,也不会作伪证。只猜测他知道的内情少之甚少,更没有什么证据证词的可说,谁知道呢?也许只是几个巧合而己。
好了,又说出了自己对这件事件的一些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说说,立波立即说。
【含沙射影】晋?干宝《搜神记》卷一二载:传说水中有一种怪物叫蜮,又名射工、射影。听到人声,即含沙以射人,被射中者皮肤发疮,被射中影者,也要生病。南朝宋?鲍照《苦热行》诗:“含沙射流影,吹蛊痛行晖。”后因称暗中诽谤中伤人为“含沙射影”。唐?白居易《读史》诗五首之四:“含沙射人影,虽病人不知。巧言构人罪,至死人不疑。”明?屠隆《彩毫记?蓬莱传言》:“何物含沙射影,一出神京,展转飘零萍梗。”鲁迅《两地书?序言》:“其间,含沙射影者都逐渐自己没入更黑暗处的去了,而好意的朋友也已有两人不在人间。”
答:“乌台诗案”是发生在宋神宗朝的一桩文字案。
这里解释一下,所谓“乌台”,就是御史台,盖因御史台官署内栽满了柏树,所以又称“柏台”。而柏树上常有乌鸦栖息筑巢,也称“乌台”。
“诗案”,就是与诗有关的案件。
案件的主角是大家都熟悉的大文豪苏东坡。
苏东坡才情盖世,为人很有性格,恃才傲物,嫉恶如仇,刚直不阿。
苏东坡自己形容自己,一旦遇上看不惯的事,就必须“如蝇在台,吐之乃已”。
偏偏,苏东坡又是一个“极不合时宜”的人——苏东坡生得体胖须长,尤其一个大肚子鼓如孕妇,他曾抚腹笑问小妾朝云:“猜猜这个大肚子里装的都是啥?”朝云讨好地说:“是一肚子锦绣文章。”苏东坡先是哈哈大笑,既而纠正说:“错,是一肚子不合时宜。”
宋神宗朝兴起了由王安石牵头的“新政改革”,改革派上台推行新政,苏东坡看不惯,处处冷嘲热讽;到了保守派上台恢复旧政,苏东坡也看不惯,同样热嘲冷讽。
一句话,苏东坡是个两头不讨好的人。
“乌台诗案”发生的时间是元丰二年(1079年),看名称就知是与诗有关。
但案发是从一份谢表开始的。
先交待一下背景:宋神宗在熙宁年间(1068 ~1077)重用王安石,大力实施变法。变法失利后,又在元丰年间(1078 ~1085)从事改制。
元丰二年(1079年),是从变法到改制的转折关头。
这年三月,苏东坡由徐州调任太湖滨的湖州。
官职调动,按照惯例,都得给皇帝上一份谢表,感谢龙恩浩荡。
苏东坡也例行公事,上一份《湖州谢上表》。
惯常
姓名:
年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