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大理寺是个什么样的单位?比岳飞抗金决心还要大的韩世忠,为何关键时刻抛弃岳
发布时间: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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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大理寺是个什么样的单位

大理寺是我国古代的司法审判机构。秦代时,掌管狱讼的人称为廷尉,汉代一度改廷尉为大理,后改回。北齐时,确定以大理寺为官署名,作为中央审判机关,以大理寺卿为长官,正三品(隋之后各代均为从三品),少卿为其副职。后除元代外,历代因之。

大理寺虽名义上为历代的中央审判机关,但在各代的具体职权时有变化。唐代,大理寺主要负责审理中央百官及京城徒刑以上的案件,与刑部共同行使审判权;宋代,大理寺与刑部、御史台共同行使审判权;明代的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共同行使审判权,其中,大理寺侧重于对冤案、错案的驳正、平反;清代承袭明代三法司体制,但此时三机关的职权划分与明代大不相同。其中刑部权力比较大,而大理寺的地位则远不如前代,其职责只是复核刑部拟判死刑的案件。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仿西方司法独立,大理寺改为大理院,其职权为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并作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

比岳飞抗金决心还要大的韩世忠,为何关键时刻抛弃岳飞

答:一、韩世忠抗金的决心的确是很大的,可以用两件事例来说明。

1、金人灭掉了北宋后,发现漏网之鱼赵构又在应天建立了南宋,便本着斩草除根的精神,展开斩首行动,千里长途奔袭,突破长江天险,攻破建康,直击杭州。吓得赵构魂飞魄散,亡命于海上。当其时也,南宋各路兵马莫不避让金人撄锋,只有韩世忠不信邪,挺身而出,以八千人在松江、江湾、海口一带截杀金兵,并在黄天荡锁困兀术十万人四十八天!这等惊天动地的行为,没有必死的斗志和决心是不可能干得出的。

2、赵构、秦桧在绍兴八年第一次和金人媾和的时候,韩世忠不但屡次给赵构上书要求北伐,还一手安排士兵乔妆打扮成土匪,准备在洪泽镇一带劫杀金使,以便搞流产宋金和议计划。

二、韩世忠抗金的决心虽然很大,但没有明显的事例表现出比岳飞还大。

兀术从黄天荡逃命入建康,当时在宜兴练兵的岳飞立刻与之杠上了。岳飞同样是以大无畏的决心反复与兀术交战,最终胜利收复建康。绍兴八年第一次和金人媾和,岳飞的反应也很激烈,写奏表给赵构,大谈“犬羊安得有盟信耶”之说,拒受朝廷封赏,甚至以辞职相要胁。

从以上两件事,都可以看出,岳飞、韩世忠的抗金决心都是无比坚定的,没有谁胜过谁,只是表达方式略有区别罢了。不过,岳飞曾发起数次北伐,在行动表现上更胜一筹。

三、韩世忠在关键时刻抛弃岳飞了吗?

本来,用“抛弃”这个词就不大恰当,韩世忠和岳飞既非夫妻、又不是上下级关系,谈何“抛弃”?或者用“划清界线”“保持距离”更贴切一些。

岳飞被害,韩世忠得以保全,后世很多人就总以此为依据指责岳飞政治幼稚,不懂得向韩世忠学习。这是很可笑的结论。

其实,从韩世忠派士兵装扮成土匪劫杀金使的事来看,他岂非更幼稚?这简直是直接授人与柄,远比不上岳飞绵里藏针式的劝谏高明。

绍兴十一年和议刚展开时,秦桧最先想整死的就是韩世忠。

要说韩世忠的人际关系也够呛,先前他和同为中兴四将的刘光世矛盾大到不可调和,双方直接拔刀相见,最后还是赵构亲自出面劝架;还有,韩世忠和张俊虽然双重的儿女亲家——张俊的二女儿嫁给了韩世忠的第二子,张俊第五子又娶了韩世忠的小女儿,但张俊听从秦桧的指使,玩命整韩世忠的时候,眼都没眨一下。最后是岳飞暗中通风报信,韩世忠入宫找赵构大哭大闹,这才逃过一死。

实际上,韩世忠能逃过一死,也是有一定政治资本的,即建炎初年发生“苗刘兵变”时,是他一手把赵构从刘正彦手中解救出来的,赵构再没有良心,看到当年的大恩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在自己面前求饶,而且其兵权已解,对自己没构成威胁,不网开一面也实在说不过,于是,放了韩世忠一马。

看看,在这种人人自危,稍有差池就要丧送小命的背景下,眼看岳飞被逮捕取审,适当地保持一定距离是正常人的选择。

话说回来,即使如此,当韩世忠收到秦桧要处死岳飞的风声,还是义愤战胜了恐惧,没有“抛弃”岳飞,勇敢地闯入秦桧的相府,慷慨陈词了一番,尽管这并没有什么卵用,但也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表达了自己的立场。

岳飞的遭遇是不幸的,他的被杀是赵构、秦桧处心积虑、必欲置之死地的结果——“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

而且,赵构、秦桧认为,通过斩杀岳飞,可以震慑和警示各地诸将,不敢再对朝廷产生任何轻慢之心。

杀岳之后,赵构、秦桧的目的达到了。

但,“岳诛韩废,天下戒心于有为,风靡而弗能再振矣”,朝野上下,“奄奄衰息,无复生人之气矣”。

韩世忠意志消沉,辞去枢密使的官职,闭门谢客,迷溺于释、老,自号清凉居士,寂寂无闻渡过余年。

再补充一下,在很多人的脑子里,韩世忠和岳飞,应该是亲密无间的生死之交,岳飞被处死,韩世忠的表现,要么是找赵构、秦桧拼命,甚至起兵造反,要么是大闹法场,和岳飞一起携手归阴,这样才是不“抛弃”。

持这种想法的人,无疑小说戏曲看太多,中毒太深了。

为什么感觉秦汉时廷尉官很大,但是明清的大理寺只是一个摆设

2002年,西安西北政法大学南校区建设时,发现了汉武帝时期廷尉张汤的墓葬,真可谓巧合中的巧合了。(图一)

秦汉的廷尉主管全国刑狱,而后世王朝的大理寺是“三法司”之中的一个部门,尤其到明清时期,大理寺的权力极度萎缩,存在感非常低。(西北政法大学南校区内的张汤墓纪念碑,图二)

“廷尉”和“大理”官位的演变。

廷尉和大理都是历史上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长官职位名称。给大家捋一捋历史发展的脉络。

1、夏朝。

审判机关的最高长官为“大理”。

2、商朝。

审判机关最高长官为“司寇”。

3、西周。

审判机关最高长官为“大司寇”,孔子曾经做过鲁国的“大司寇”。(明代绘,大司寇孔子像)

4、春秋战国。

各个诸侯国对最高审判机关最高长官职位各有不同,鲁国为“大司寇”、楚国为“司败”、“廷理”、齐国为“大理”、秦国为“廷尉”。

5、秦朝。

秦朝延续秦国制度,统一后,全国最高审判机关的长官为“廷尉”。

6、两汉。

汉承秦制,最高审判机关的长官为“廷尉”,汉景帝、汉哀帝时期短暂使用“大理”。

7、三国两晋时期。

曹操改廷尉为大理,曹丕将大理改为廷尉;东吴和曹魏的差不多,也曾经改廷尉为大理,后又恢复;蜀汉一直使用“大理”。三国归晋之后,一直沿用“廷尉”这一职务。

8、南北朝时期。

南朝宋齐梁陈中的南梁曾经短暂将廷尉改为大理,后很快改回。

9、北齐时期,将廷尉改为大理寺,后世一直沿用这一名称。

大理寺在北齐出现之后,廷尉、大理之间的互换基本就结束了,都沿用大理寺这一称呼。大理寺的官员有大理寺卿、大理寺少卿、大理寺寺丞、大理寺寺正等官职,各个朝代沿用的官员名称多有变动。

10、清朝。

清朝前中期为大理寺,1906年,将大理寺改为大理院。

11、民国初期。

初期沿用大理院名称,后改为最高法院。

廷尉(大理)职权变更发展。

先秦时期、秦汉时期,王朝或者诸侯国的最高审判机关职称多有变化,但是执掌整个王朝最高审判机关是其主要职责。

1、秦汉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廷尉(大理)

主管全国的审判机关,过去称刑狱。廷尉负责管理汇总全国各地的审判案件,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廷尉有权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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