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元局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督局管辖范围
发布时间: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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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局管辖范围

法律分析:市场监管局的管辖范围主要有:(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第六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除外。

第八条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在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以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以派出机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除外。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市场监督管理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所是地方综合执法部门。

但是该部门无法律定位,无法律受权。

  1. 市场监督

    市场监督是指社会主义国家依靠经济组织.行政组织和司法组织,遵循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在市场上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商品的质量、价格、合同等方面进行的监督。加强市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正当交易,取缔非法活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维护商品流通的正常经济秩序,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2. 商品监督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商品经营者的监督,对商品的监督,对市场物价的监督,对计量的监督,对商标的监督,对市场票证的监督。市场监督是市场管理的基本职能。

    (一)对商品经营者的监督

    一方面对企业经营执照的登记和发放进行管理监督,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另方面监督商品生产者的经济行为是否符合政策要求。

    (二)对商品的监督

    首先要对进入市场的商品种类进行监督,审查它们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对于那些国家禁止买卖的和有害于群众身心健康的商品应坚决查处。比如:武器,黄金、白银的买卖活动,内容不健康的图片、录像带等。其次,对进入市场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严防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三)对市场物价的监督

    市场物价关系到生产的发展、供求的平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加强物价的监督管理意义极为重大。其主要内容是:首先对国家规定的各类商品物价管理权限进行监督,防止超越管理权限擅自变动和自行制定价格,其次,监督各类商品价格的执行情况,不准哄抬物价,制止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

    (四)对计量的监督

    是指对度量衡等各种计量器具的准确度进行检查监督。主要任务是:经常检查商品经营者所使用的度量衡是否标准,同时对广大商品经营者进行商业道德教育,使其改进经营作风,杜绝利用计量器具来克扣顾客,从中谋利的行为发生。

    (五)对商标的监督

    商标就是商品的标记,它是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权和经营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商标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商标进行统一登记注册管理,搞好商标的变更、转让、撤销和补证工作,处理好商标争议,对冒用商标的各种违法行为给予坚决打击。

市场监督管理所干嘛的

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职责具体如下:
1、负责全面的市场监管。草拟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落实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规范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2、对各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外国商业常驻代表机构等进行指导。要建立市场主体信息的公示与共享机制,依法公布和共享相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面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引导整合和建设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推进市场统一监管。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管理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反垄断法的统一执行。全面推进竞争政策的执行,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4、要依法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活动。对国外反垄断法应诉进行指导。负责国家反垄断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场秩序的监管工作;
5、对市场交易、网上商品交易和相关服务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非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引导广告行业的发展,监管广告活动。引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及相关无证件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第五条
市场监管所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常住人口、市场主体、辖区面积、监管力量和工作需要等综合确定,报县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实行垂直管理的,报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
市场监管所承担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
(三)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
(四)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承办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一般程序案件;
(五)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
(六)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场监管所的具体职责,由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辖区工作实际予以确定,向社会公布。

市场监督管理所会并入乡镇吗

不会。市场监管所不会,它属于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执法监督应当坚持监督执法与促进执法相结合、纠正错误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统筹解决执法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所做什么的

1、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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