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23〕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商丘市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立即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措施,请于2月28日前将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报市政府,并分别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逐项向市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全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其中,省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28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查一室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并将年度目标具体、明确或可量化的重点工作任务录入“豫快办”平台进行重点督办,及时掌握和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快提振市场信心
(一)全面促进消费增长。
1.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调整妨碍消费的限制性措施,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激活房地产市场,落实首套房贷款支持政策,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满足刚性住房需求和改善性需求。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市税务局、市人防办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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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鼓励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出台智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消费的补贴政策,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促进商贸、餐饮、住宿、文旅等行业尽快恢复。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商丘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培育发展养老、育幼、医疗、健康、家政等服务消费。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大力发展平台经济、首发经济、共享经济、信息消费等新型消费。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多渠道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消费能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商丘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火车站、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8.深入开展“三个一批”活动。以投资100亿元以上的项目为重点,深入推进重大项目集中攻坚。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开工建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柘城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10.高质量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2.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推动减税降费等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商丘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支持力度,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新增贷款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加大上市企业储备,新增上市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富有企业家精神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形成一批极具竞争力的优秀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大繁荣。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全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
16.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审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制度。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积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五)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19.做优做强省实验室体系,新增国家级创新平台、省级创新平台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加快构建标准化双创载体体系,新建全要素、低成本、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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